不只毀憲亂政,還有罰單三百張!為什麼你該同意罷免「知法犯法」的藍委林思銘?

【新聞稿】罷免「知法犯法」立委林思銘 籲新竹縣選民8月23日投下同意票

距離8月23日新竹縣第二選區立法委員林思銘罷免投票日僅剩兩天,《時代力量》強調罷免行動的急迫性與正當性。黨代表李慕哲指出,林思銘在國會的失職與個人操守問題,已嚴重傷害選民託付,呼籲選民踴躍出門,用選票終結「知法犯法」的國會亂象。......↓

國會亂象:簽名機器與違憲擴權的共犯

李慕哲表示,自新國會上任以來,多達57席的在野黨立委,在傅崐萁和黃國昌兩人的主導下,集體行動、團進團出,已成為國會亂象的共同體。其中,林思銘作為國民黨團書記長,對多項爭議法案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他舉例,在去年底預算審查期間,林思銘未經審查便在數百件刪除或凍結預算案上簽名,導致出現多項荒謬錯誤:包括刪除竹科預算卻理由寫南科、刪除外交部預算卻理由寫「外國人不買白蝦」,甚至重複刪除、刪到負數等離譜狀況。這種草率行徑不僅是對職權的輕忽,更是惡意利用預算審查來拖累政府施政的政治算計。

李慕哲強調:「立委的職責是嚴格把關預算,而不是當『簽名機器』。林思銘的行為已徹底違背新竹選民的託付。」

此外,李慕哲也指出,林思銘是藍白立委聯手推動《國會擴權法案》的共犯,該法案不僅嚴重擴張立委權力,其中包含的調查權、聽證權與藐視國會罪等條文,已遭憲法法庭宣告違憲。

律師背景卻「知法犯法」:300張罰單的諷刺

除了國會表現失職,李慕哲更揭露林思銘個人的不當行為。身為律師,理應比一般民眾更懂法、守法,但林思銘卻被爆料在立委任內累積高達300多張交通罰單,甚至在駕照遭吊扣期間仍繼續開車,擺明「知法犯法」。

對於被揭穿後的態度,林思銘不僅沒有誠懇道歉,反而推稱「是助理開的車」或「只是偶爾趕時間違規一下下」。李慕哲痛批:「一個連自己都無法守法的立委,如何能代表人民行使權力?這對選民是莫大的諷刺。」

罷免的急迫性:人民才是頭家

針對「為何不等到任期結束再讓其落選」的質疑,李慕哲強調,民主社會中,人民才是頭家,立委是我們雇用的「員工」。當這批員工不只是被動偷懶,更進一步「扯國家後腿」、危害主權時,人民就有權利立即解雇他們。

李慕哲最後呼籲:「8月23日,請新竹縣第二選區的選民,走出家門投下『同意罷免』票。這不僅是淘汰一位不適任的立委,更是對所有『親中』與『擴權』立委發出警告,讓國會回歸正軌,重建人民對國會的信任。」

250821政治ㄅㄆㄇ 不只毀憲亂政,還有罰單三百張!為什麼你該同意罷免「知法犯法」的藍委林思銘?

後天是8月23日,也是「罷免藍委」投票日。

這次邀請到的受訪者是「李慕哲」,他不僅是軟體工程師,也是《時力》的黨代表暨選舉志工。也由於慕哲參與的罷免行動是在的「林思銘」立法委員的選區(新竹縣第二選區)。因此,與您分享「為什麼要『同意罷免』林思銘?」的理由。

【57席集體失控?給「國會擴權」立委們的罷免理由】

從2024年新的國會上任以來,在野黨的立委們共有57席,照理說,他們都該有獨立的思考判斷和行為能力;可是,卻都在「傅崑萁」和「黃國昌」這兩人的意志下集體行動,也因為都是「團進團出」,所以「同意罷免」理由皆「通用」。

除了想要通過親中法案(放寬中國籍配偶取得台灣身分證的年限),包括現在的「憲法法庭」也處於癱瘓狀態,以及藍白立委們隨意擴張自己權力,已被「被癱瘓前」的憲法法庭宣判違憲之《國會擴權法案》(擴大調查權與聽證權、藐視國會罪)。

這些事情,都是「所有」藍白立委們「一起」完成的。換言之,他們「沒有一個是無辜的」。

【選你來當立委,是來當「簽名機器」的嗎?】

關於存在感很低、許多在地選民並不知道他們選區的現任立委叫作林思銘的他,卻在去年2024年12月時爆紅。

因為當時藍白聯手通過了高達四、五百件的刪除或凍結預算案,然而,這四、五百個文件上面,每一份、統統都有林思銘委員的簽名,因為他是當時國民黨立院黨團的書記長。

也因為是草率統刪,所以出現許多矛盾的情況,譬如:

1.明明文件上面的標題是刪除「竹科」的預算,但是下面的理由寫的卻是「南科」。

2.刪除外交部預算,理由是「別的國家不買我們的白蝦」???

更別提,有的還不小心「重複」刪到,有的還刪到變成「負數」……。

也因為林思銘立委當時身為黨團書記長,但他卻「審都不審」就直接簽名,導致後來還發生藍白「並不知道」自己到底刪了多少預算,還直接甩鍋,反過來要求行政院幫藍白立委們來計算的荒謬劇。

簡言之,「把關」預算是立委的職責,但不是「統刪、重複刪、刪到變成負的」這種亂刪法,這也絕對違背,選前票投林思銘的支持者們之初衷。

無奈,這樣存在惡意政治算計的行為,一來,既有「把關預算」這冠冕堂皇的理由可以蒙蔽、混淆選民,二來,還可以「拖累民進黨政府」執政。

而一旦執政出問題,人民就很容易被誤導成是執政黨無能這個「結果」,反而容易忽略,這其實來自於藍白立委聯手亂政有關的「源頭」。

【別讓「知法犯法」的人代表你!為自己發聲,罷免律師立委林思銘】

許多人不知道,林思銘委員過去從事的職業是「律師」。照理講,應該比一般人更懂法律,也該更加守法,尤其是擔任立委之後,對吧?沒想到……↓

他在任職立委期間,竟有高達三百多張的交通罰單,而且,在他被爆料的當時,他都沒去繳清罰鍰,駕照還被吊扣。

沒有最扯的是,駕照吊扣期間,又被人民發現他仍在持續地開車,擺明「知法犯法」!

只有更扯的是,他被揭穿之後,既沒有誠懇地對社會大眾道歉,還推說「是助理開的車」,自己的部分呢,偶爾趕時間才會「違規一下下」。

是不是太誇張?

【同意罷免就等於民進黨的側翼?】

慕哲是時力黨員,時力的規定是不允許「雙重黨籍」,所以當然不是民進黨的側翼。而且,他也對民進黨的施政並非完全滿意,尤其在內政部分,時常有許多的質疑和批判。

但是,我們不會因為民進黨內政做不好、或有腐敗的跡象,就跑去支持「親中」藍白陣營的立委。

【國會員工「扯後腿」,現在就解雇!】

最後,關於有一種聲音是:台灣又不是沒有選舉,可以等任期滿,重新選舉時再讓他們落選就好,何必提早罷免?急迫性何在?

我們想讓社會知道的是,在民主國家,人民才是頭家,我們在一年前任用了這一批員工(立委),卻發現他們不適任。偷懶被動,那就算了;但若進一步扯後腿、甚至對「國家主權」產生危害,就是不行。

這,就是「忠誠台灣的反對黨」與國民黨和民眾黨,最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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