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25華視避免購屋糾紛嫌惡設施先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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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視避免購屋糾紛! 嫌惡設施先列明



感謝記者季芸的報導唷!說真的,我曾經處理過一個案子,在捷運中山國中站附近的老舊公寓,屋況維持得還不錯,而且屋主出售前有花一筆錢重新粉刷裝潢過,可是!就是因為它的正樓下就是廟,所以房價的單價,就比周邊行情硬是便宜了4~5萬元,可是,依舊乏人問津......,因此,買房子必須要考慮到將來好不好賣,千萬別貪圖一時的便宜,不僅犧牲了生活品質,將來又賣不掉。


以下是新聞報導↓





房仲業者陳泰源:挖~~可以看得到101大樓耶!我在家裡跨年看煙火!



不但打開窗就能看到101煙火,而且還是蓋在大直菁華地段的豪宅區,卻因為擋在前面的這座廟,豪宅房價下跌從一坪200萬跌到130萬。


房仲業者陳泰源:打開你會發現說,原來這個廟,離我家這麼的近,所以這個反而是對房價的殺傷力就很大!


靠得越近,房價就跌得越兇,看在緊鄰這座廟的大樓一樓,房價跌到一坪只剩下80萬。廟在旁邊,就影響房價,這些就是所謂的嫌惡設施。以前只要廟緊鄰住家才需要特別講,但以後如果50公尺之內有任何民眾在意的嫌惡設施都得事先說清楚。


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在嫌惡設施50米範圍內,大概對房價會下修2~3成,會很明顯,而且其實也很難脫手。


現在舊版不動產規劃書上只有「海砂屋」的選項(還有凶宅、輻射屋),可是未來得把附近的墳墓、廟、菜市場,甚至是名人的住家一一都標示清楚,因為像這樣的房屋糾紛已經不只一樁。


大大的遷移告示,雖然墳墓已經搬走,但當初買淡水豪宅時,房仲一句話都沒有說,讓周杰倫媽媽葉惠美,氣得告上法院。像這樣的買屋糾紛,也會因未修改了不動產規範,而不再出現類似狀況,但這嫌惡設施到底要怎麼界定,除了反應在房屋售價,可能見仁見智。


新聞網址→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203/201203250965690.html
部落格網址→
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4841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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