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012做足感動服務,多給服務費也心甘情願◎文陳泰源

141012做足感動服務,多給服務費也心甘情願◎文/陳泰源

【故事1

某位買方,在購買某間房子的時候,因為很信任我,完全不看屋,直接出價,可惜晚了一步,先被別家仲介成交了。

後來,我帶了伴手禮親自登門謝罪,並且跟買方說:我沒幫您買到,已沒資格再為您服務了,請您去找別的仲介吧!......↓


通常我們仲介在表示歉意之後,還是會試圖「轉回來」拜託買方「再給」我們一個服務機會,但我沒有,直接明白表示要買方找別家房仲。

買方深知錯不在我,也充分感受到我的歉意,反而更加地信任我。

沒幾天,同一社區碰巧又有另外一間釋出了,我趕緊再跟買方介紹,買方也是一樣,完全不看房子就直接出價買,也順利買到了。

但因為屋主價格很硬,議不下來,買方出到屋主的「實拿價」,賣方那邊完全沒有服務費。於是,我硬著頭皮跟買方說:「屋主那邊因為完全沒有服務費,公司不可能服務費才1%就成交,一定至少要有2%,怎麼辦?」

買方竟然阿沙力付了2%服務費給我,直到現在,3年過去了,我與買方持續保持連絡;而且當初介紹他買的房子,短短3年,單價就已漲了30萬以上,換言之,平均一年漲10/坪。


【故事2

某位屋主,專任委託房子給我賣,後來也很順利找到買方,但是買方出的價錢,與屋主實拿的價格仍有差距,而且買方出的價錢與實價登錄的行情相比,也確實相對偏低;換言之,不僅完全沒有服務費,因為是專任委託,如果我還要求屋主降價出售,實在說不出口。

過程中我努力協調,終於順利橋到雙邊都有一點服務費了,於是我便用「感恩」與「做慈善事業」的心情約雙方簽約。

當時屋主與我有一段對話……

屋主問:泰源,你確定這樣的價格就要成交嗎?我很想給你賺多一點唷!我真的不急於現在就賣給這個買方唷!

我回答:姊姊,現在買氣本來就不好,錯過這次的買方,下次又不知道要等多久,與其為了「我」仲介方的服務費而錯過,寧願把握此刻幸運出現的買方,早點幫「您」把房子處理掉,您願意給我專任約,我就已經相當感恩了!

因為屋主深刻感受到我有在替她著想,於是透過LINE傳了這樣的訊息:「包個紅包給你個人是可以的嗎?(不知道會不會有問題,先問一下,不好意思,如果太直率的話。)


結論與心得:
房仲業學長姐的經驗談,總是強調「不會有任何買賣雙方是會心甘情願給房仲服務費的!沒有服務費是房仲的事!沒有人會同情房仲的!」但事實是,只要做到「感動服務」,確實讓客戶感受到你的真誠、專業、認真、有站在客戶的立場著想,總會遇到有那麼一個好人屋主或好人買方,願意多給你服務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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