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18蘋果 試算 擁3戶增稅5千 富豪房東8豪宅要多付300萬


191018蘋果 試算 擁3戶增稅5千 富豪房東8豪宅要多付300萬

為遏止炒房行為,台北市長柯文哲赴議會進行專案報告時,主張超過1戶就屬「非自住」。稅率應採累進增加,在北市萬華區擁有3間房的屋主表示,自用住宅為面積30坪、屋齡10年的大樓,另外2戶則是面積18坪、屋齡30年以上的公寓,做為出租使用,租金皆為9000元;依目前規定,持有3戶以內皆為自住,稅率1.2%,1年應繳納約1萬元。

記者熊培瑄、唐家儀……↓

若分散登記「看得到課不到」

然而,新制主張超過1戶即為「非自住」,勢必造成影響,《蘋果》以第2、第3戶規劃最高區間2.4%試算,該名屋主1年得繳近1萬5000元的稅金,瞬間多5000元,讓他無奈嘆,「持有超過1戶房的人很多,應維持現狀,若稅金增加會考慮調漲租金。」

此外,擁有多戶的還包括富豪房東,像是精英前董座蔣東濬持有「文華苑」8戶,包括4樓2戶、5樓1戶、6樓1戶、7樓1戶、10樓2戶、12樓1戶;《蘋果》依照「台北市稅捐稽徵處房屋稅稅額」網站進行試算,8戶房屋稅金各為56萬至195萬元不等,每年須繳1097萬元。

但依北市府擬實行之新制,若以最貴稅金的戶別作為自住,享有稅基減免,8戶房屋稅金從35萬至260萬元不等,共須繳1405萬元,新舊制相差308萬元;但蔣東濬曾將文華苑以月租55萬在房屋網招租,若順利找到租客,只要收租5、6個月就能回本,多繳的房屋稅只能算是「少賺的」,對能買得起3、4億元房產的富豪而言,根本是九牛一毛。

美商ERA不動產大安營業處資深經理陳泰源表示,「就算調了新制,其實房屋稅還是很便宜」,因台灣的房屋稅並非用房屋實價行情計算,而是用遠低於市價的房屋評定現值來看,跟美國的房屋稅用實價計算相比,持有稅幾乎是美國的十分之一,也難怪會有人說「買房子的稅,繳的比買車子的稅還要低」。

住商不動產仁愛光復加盟店經理黃獻寬指出,有財力的人會買大坪數新豪宅,房屋現值高,累加起來稅金很可觀,確實影響持有意願;不過,如登記在不同家庭成員名下,就能分散高額稅金,變成「看得到課不到」窘境。

新聞網址→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91018/3847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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