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錢又騙房「剝兩層皮」 詐團騙走退休師近6200萬
【不起訴處分書原文】 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16115125843秋股 * 案號:115年度偵字第20468號、114年度偵字第62405號 * 告訴人:吳惠O * 被告: * 湯秀O 女 * 陳鴻O 男 * 李玄O 女 上列被告等因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為不起訴處分,茲敘述理由如下: 【不起訴處分書原文】 一、告訴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報告意旨略以: (一) 同案被告賴彥宗(暱稱「阿海」、通訊軟體TELEGRAM〔下稱TG〕暱稱「Yydds忠」,另行通緝)於民國113年間起,發起三人以上,以實施詐術為手段之罪,具有持續性、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下稱本案詐騙集團),由 同案被告肖文娟(暱稱小文、不不)指揮, 姜智文(暱稱「麥麥」、「Mike」)、 沈育德(暱稱「德德」、「沈德」)、 周廷瑞(暱稱「雞蛋」、「蛋蛋」)、 謝一州、 連宸凱(暱稱「小金」)、 吳彥德、 林明政(8人均另行提起公訴)、 被告湯秀O、陳鴻O、李玄O則於民國113年11月起至114年3月間,陸續加入本案詐騙集團。由賴彥宗委由肖文娟指揮謝一州為已遭詐欺之被害人尋得房地抵押貸款金主,連宸凱、吳彥德則分別以貸款、對保專員身分與謝一州配合為該被害人辦理房地抵押貸款,由謝一州委以被告湯秀O尋找金主、被告陳鴻O擔任處理房屋抵押貸款程序之地政士、李玄O則擔任金主,再由本案詐騙集團指派面交車手向該被害人收取貨得款項後,交由經營址設新北市中和區捷運路85號「路易金」(下稱【路易金】)之姜智文、沈育德、周廷瑞將該等款項兌換成虛擬貨幣,並轉入指定之電子錢包。 林明政則擔任面交車手,出面向該被害人收取金融卡,再將該等金融卡轉交與該組織上手。 白話翻譯【詐騙主謀下達指令:找代書、找金主,把被害人的房子榨乾!】 警察局與提告受害者的控訴內容概要: 1. 詐騙集團的組成與主謀 主謀賴彥宗(綽號「阿海」、「Yydds忠」,目前逃亡通緝中)從民國113年開始,成立了一個有組織、專門騙錢的詐騙集團。他安排肖文娟擔任現場指揮官,底下還有姜智文、沈育德、周廷瑞、謝一州、連宸凱、吳彥德、林明政等8人(這8人已經被檢察官起訴)各自負責不同的工作。 2. 被告三人的被控角色(控方主張) 警察報告與受害者認為,湯秀○、陳鴻○、李玄○這3個人,是在113年11月到114年3月間加入了這個詐騙集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