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09客戶變變延延又催催,你房仲是服務業有啥好抱怨的?


220109客戶變變延延又催催,你房仲是服務業有啥好抱怨的?

有位租客,透過我找房承租,

==01月08日,已安排好,隔日下午1:30看南港房==

租客問:還有其他社區可以看嗎?

(我能理解客戶希望一次看多看幾間房的心情,只是)

我說:......↓
現在已過晚上9點,不便聯繫,我明天上午趕緊安排,若來得及,明天下午一起看。

租客問:可以改早上10:30看嗎?因為我下午2點要上班。

(既然2點要上班,當初就不該約1:30看房,一開始就約上午10:30比較好吧?)

我回:好,那我明天上午9:00~9:30趕緊聯繫安排,再通知您10:30是否可以看。

==01月09日,上午9:00,我仍在安排看屋路線==

到了9:24,租客傳訊:我們都下午1:30一起看。

 (喔?所以不用趕2點上班了?)

我回:ok,安排好了,1:30~2:00先看大直,2:10~2:40再看南港。

(中間預留緩衝時間,我這樣安排正常吧?)

租客說:我2點以前要看完,我要上班。

(咦?2點要看完房子,1:30才開始看,我有沒有搞錯?)

我說:那就1:30~1:40看大直,1:40~1:50車程,1:50~2:00看南港。

租客說:OK。

(還真的OK哩?短短半小時內,大直看完→飆車→看南港,是瞬間移動嗎?)

我問:您確定,一個房子,只停留不到10分鐘,然後,從大直開車趕到南港,這樣ok嗎?我怕過程超緊湊,讓您覺得不舒服。

(其實是我不想拿自己的生命跟金錢來飆車和吃罰單)

租客竟回:不會,我們看房很快。

(嗯,開車也很快)

就這樣,原定下午1:30看屋,想說早點做好準備,所以1:10就到了,

突然,租客傳訊:抱歉,我們改2點集合,因為事情耽誤,謝謝,2點見。

我回:2:00看大直。那是否南港取消?因為您要趕上班?我跟大直的房仲,已在社區等您喔,若您能提早,就盡量喔,感恩。

看完之後,大約2:21,租客開車,我騎車,各自前往南港現場,沒想到,2:36分也就是大約歷經15分鐘的時間,租客就已經抵達現場了,還連打兩通電話催問我人在哪裡?

(不好意思,我在飆車了,飆車中不便接手機)

抵達南港現場後,客戶問:我車子就停在門口嗎?怎麼沒有事先幫我安排停車位?

我說:您本來就預計,半小時內要看完大直跟南港的房子且還包含車程時間,我以為不用安排車位啊!

(弔詭的是,客戶是搭小黃到大直的,為何到了南港變成自行開車?)

南港房子看完後,管理員攔我說:不好意思,社區規定,要收看屋費,1人100元,所以跟你收200元,收據你可以跟公司申請補助。

我說:我又不是有保障底薪的房仲,這種開銷都得自行吸收啦!

(原來還有看屋費,早知道就......,唉!不說了)

租客離去前,說:這房子有喜歡,但是太貴,你問房東多少錢才願意租。

(咦?不是廣告有寫9.8萬元/月嗎?)

我說:是不是您要先出個價呢?不然我跟房東說「租客覺得太貴了!」,房東若問我「那租客想租多少價錢呢?」時,我該怎麼回答?

租客說:應該是房東直接告訴我們最低多少錢願意出租,然後我們再出價,不然他開9.8萬元,我們出2萬元嗎?總之,你先問房東最低願意降到多少錢,我們再出價,再看他願不願意租給我們。

(夠了,真是夠了!)

【租房,你該這樣做】

關於租房,

每一位刊登物件的房仲,都來自不同公司的不同房仲,都有自己的行程需要規劃。同時,假如你看的是高價房,社區通常管理嚴謹,也要事先去電預約,甚至有些是房東本人親自來開門。

所以,你必須要知道,

約看房子,除了需配合接案人的時間、也要配合大樓訂定的看屋規則、甚至還要配合房東有空來開門的時間……因此,為了讓房仲好做事,請至少提前一天甚至兩天以上預約,更不要當天更改時間又遲到。

另外,房仲沒有事先詢問是否有停車需求,這是房仲的服務不夠周到;但,若你有停車需求,建議主動提出,房仲與租客彼此互相提醒,更能讓整個看屋體驗更舒服喔。

【菜鳥房仲必學訣竅】

為了讓客戶可以「享受」看屋過程,你一定要堅持,請客戶至少提前一天向你預約。

我知道,在一般約物件滿天下的市況,或許你很難做到,畢竟,晚一天,客戶可能就跑去跟其他房仲看房子,因而失去帶看、甚至錯失成交的機會;所以,物件一定要簽「專任約」,你才夠有底氣,反過來要求客戶配合你的時間,也才能把「帶看品質」顧好。

筆者為 東龍不動產/直營事業處/專任委託部/陳泰源經理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