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川買板橋「三輝謙匯」樓中樓豪宅遭爆料「申報不明」自備款哪去了?議員:與任內監管建案時間重疊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李四川,2013年在板橋買的房,燒出連環爭議,尤其購入的樓中樓,成為焦點,房仲分析如果不是在預售階段,就指定變更,通常會常交由建商特別打造,這也引發外界質疑,他與建商的關係,李四川則回應買房時並不認識。
氣勢恢宏的住宅大廈,位在新北市板橋區,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李四川就是住戶之一,但沒想到財產申報一公布,燒出爭議。
優點說不完,當然也吸引李四川,打開時價登錄網站,當年他以總價4677萬元購入,比其他人還貴,因為為他買的可是樓中樓。
房仲業者陳泰源:「你在預售時購入的第一手屋主,通常呢是為了可以節省交屋之後,你就要開始繳房貸,你又不能入住的這個裝修時間,通常你就可以跟建商討論,我們是不是可以在交屋前呢,先替客戶量身定做處理。」
如果不是在預售階段,就指定變更,想要住進樓中樓,恐怕得交由建商特別打造,這也引發外界質疑,李四川與建商的關係,是不是很麻吉?
新北市長參選人(國)李四川:「當初在買的時候,他建造的就是這樣,並沒有特別去做什麼打通,(跟時任董事長的關係),(是不是特別要好),我在買房子之前,根本不認識。」
新北市議員(民)卓冠廷:「買之前不認識買當下認不認識?,外界質疑說,是不是因為(建商)跟李四川關係很好,所以特別幫他規劃了,一個樓中樓的預留房型,他在當工務局長時間發照,當副市長時間監管,當然會被質疑。」
翻開監察院廉政專刊,李四川與太太名下,有雙北以及小琉球共18筆土地、建物3筆,存款2133萬,蘇巧慧則是有雙北土地5筆、建物6筆,存款1580萬,兩人都有千萬債務,至於有價證券分別為582萬及83萬元,蘇巧慧則另有債權600萬元,投資電影公司100萬元,身為參選,財產都得被好好檢視。
民視新聞→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6529P09M1
Line轉載→https://today.line.me/tw/v3/article/609pzy1
民視YT→https://youtu.be/iKoCJ33RuP0
政治中心/記者:林詠琪 綜合報導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李四川,被爆房產自備款不明,沒出現在財產申報資料中。今天他反嗆是為選舉抹黑,仍強調是透過預售屋分期付款方式購屋。但外界質疑的是「第一筆錢怎麼來」,立委王義川甚至推測,萬一是高報總價,恐怕陷入超貸醜聞。而其中一筆貸款竟然備註是"頭期款跟訂金",也跟常理不相符。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李四川,現身樹林親子活動,雖然肢體有些不協調,依舊盡力打成一片,展現親和力搶攻親子選票,但前一天被爆出疑似977萬房產自備款不明,挨批答非所問,李四川再反擊。新北市長參選人(國)李四川表示「這個房子是用分期付款,也就是我們預售屋的部分來購屋,從我開始選舉,大概一路來一直抹黑,民進黨不要只會抹黑才會選舉。」
說的就是這間位於新北板橋民族路,兩樓垂直打通的豪宅。攤開李四川財產申報資料,2013年一筆1200萬債務,備註是購屋訂金及頭期款,另外一筆2500萬則是太太名義的購屋貸款,兩者相加共3700萬。只是這間豪宅實價登錄4677萬,除了扣掉貸款,有977萬差額金流來源不明,其中這筆1200萬,備註包括頭期款,但頭期款依規定,不是不能房貸嗎。
房仲陳泰源表示「(頭期款)假設他是用房貸貸出來的錢,來買這間房子的話,那也是違法的,因為根據金管會的規定,你是不能夠用房貸的錢,來買下一間房子。」
非本案律師李育昇表示「在房屋交易中訂金跟頭期款,依法是不能用房屋貸款來支付的,如果買方以信用貸款方式,就要看買方是否有足夠的信用,來貸到所需的款項。」
如果是另外辦信貸支付頭期款,常理額度不可能達1200萬,立委王義川,甚至大膽推測三種可能,如提領鉅額現金支付,但申報資料沒變動,就涉嫌申報不實;就算子女合資贈與,銀行也會留下足跡。如果循江湖暗黑模式,建商以3700萬讓利賣房,卻在實價登錄高報為4677萬,就涉嫌向銀行詐貸八成,剛好貸出3700萬,幾乎「一毛錢都不用出」。新北市議員(民)卓冠廷表示「如果是投資有賺錢,家人有贈與或者是怎麼樣的合法手段,都可以跟大家來做分享,跟大家來講清楚不要逃避。」李四川回答的是「分期怎麼付」,但外界質疑的是「第一筆錢怎麼來」,豪宅自備款羅生門,也成了李四川參選的未爆彈。
民視新聞→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6530P12M1
民視YT→https://youtu.be/Fi298k1wuUM
LINE轉載→https://today.line.me/tw/v3/article/XYKlQ5e
政治中心/黃國誠 綜合報導
【當政治檢視遇上房產專業,「李四川購置三輝謙匯樓中樓」這題真的可以翻頁了】
每當我因政治人物沾惹房產爭議而受訪時,都會提醒自己「盡量別」因政治立場而影響「房產專業」分析。
關於李四川的板橋購屋《三輝謙匯》191號十六樓(16+17樓)爭議 之 我的看法如下:
* 通常,在哪兒上班房買哪。所以,李四川在擔任「台北縣工務局長」及「新北市副市長」期間買了該建案,很合理。
* 原以為,李四川購入的「樓中樓」坪型是社區「唯一」,但經查後發現,同社區也有別戶是樓中樓。所以,他才會說:「當初在買的時候,建造的就是這樣,並沒有特別去做什麼打通。」
* 針對有人質疑李四川是否跟建商時任董事長特別要好?他回答:「我在買房子之前,根本不認識。」我認為這樣的回答太過謹慎,應該以「詼諧、自嘲口吻」展現自信,並表示:「我跟建商時任董事長關係可好囉!好到他讓我買到全棟最貴總價,各位看看,從我103年交屋至今,到現在115年了,仍無人買得比我貴,這就是跟建商關係太好的後果。」
* 通常,政治人物在「財產申報」時,本就「無須鉅細靡遺」對現有資產「交代金流」;所以,李四川買房的貸款與自備款怎麼來?的確有讓政敵做文章的空間。但也僅止於炒作。
* 李四川說,他循的是「預售屋模式」採「分期5次陸續付款」等於自備977萬元。但是,該建案是「先建後售」,所以「並非」預售。
注意!該案的「使用執照」核發日期為民國101年6月12日。然,根據李四川「他自己的」財申報顯示「貸款3700萬元」的時間點分別是「竣工之後」的102年8月19日及103年04月間。既然,李四川夫妻連貸款都是分批貸,所以,自備款亦是陸續支付,也滿合理的。
由此推論,李四川只是因為年紀大,憑「貸款是分批貸、自備款也是陸續給」才會一時「口誤」預售,而「非刻意謊稱」預售。
所以,這部分,也比較像是政敵在「抓語病」而已。
總而言之,
這個案子,如果要「勉強揪出」可能有「特權」的成分,我認為,頂多只有在分批貸款3700萬元、陸續支付自備款977萬元這段「期間」要求「借屋裝修」再「無縫接軌」交屋。也就是在「產權仍屬建商名下」時,讓李四川以「無時間成本」裝修完畢。
這樣,李四川就不必在「毛胚交屋,尚不能住」,還得每月一邊繳房貸與管理費並支付裝修費。(代價是,買家必須放棄瑕疵擔保請求權)
最後想說的是,
從「1.人權」觀念相對「自由進步」、「2.施政邏輯」相對「開放、非保守」及「3.家族親戚相對自律」、並無因候選人光環而狐假虎威、魚肉百姓等角度,我是支持蘇巧慧的。
所以,李四川買房爭議,真的可以翻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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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陳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