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714好聳動的大直區40棟違法違建豪宅!◎文/陳泰源



110714好聳動的大直區40棟違法違建豪宅!◎文/陳泰源


最新這一期的壹週刊內文提到,有關大直地區有
40棟豪宅蓋在「商業區」、「娛樂區」土地上,涉嫌違建。倘若此事為真?特別是假使政府「拖」到現在才要施以鐵腕嚴格徹查執行的話,將對大直地區的仲介與買、賣雙方皆造成極大的恐慌!同時筆者亦有許多疑惑尚待專業人士給予解答。……


按照壹週刊內文描述,若違法將商業用大樓做住宅使用,按照政府規定,除了有罰金問題,若無限期改善,更有刑事責任要扛!萬一此事真發生!大直肯定陸續發生一堆處理不完的糾紛!

特別是房仲業者,之前已成交的買方,萬一後來因為政府強力介入而不能住人了,豈不是會回過頭來找仲介算帳要求賠償?
(其實應該找顢頇瞎眼發照的恐龍政府賠償才是!)


99.9%
的仲介,只知道賣房子,何況房子本身樓上就已有人住,理所當然以為「這棟不就是給人住的嗎?」網路591租屋網搜尋一下,皆可看見一堆「壹週刊號稱違法的豪宅區」出租找尋房客中,對於房仲業者來講何其無辜?對於後來搞不清楚狀況而買房進住的屋主們,不是更倒楣?


再來,壹週刊所謂的「大直違建豪宅區」,其實亦有不少是富人們
(未必是專業投資客)買來置產的,實際上並無自住,而是當包租公/婆收房租,萬一此刻市府要出手重罰,可房客的租賃約尚未到期,那該如何限期處置?難道要屋主再多付一筆違約金送客搬家?


再來,使用分區為商業區、娛樂區的土地,將建物使用於住宅用「或許」違法,但在台北市「住商混合」的地方隨處可見,信手拈來隨便舉例比比皆是,只要一樓是店家,樓上是住家,不論土地分區是商業用或住宅用,不是一樓店家違法,就是樓上住家遭罰,為何單挑大直重劃區?莫非是某股隱藏勢力與媒體壹週刊進行魔鬼交易?用來針對大直區的某位名人或建商?


筆者要問的是,民進市議員周威佑為何「拖」到這麼晚才爆料?這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40棟豪宅違建耶!如果真如周議員所說的「市府蒙眼發照」,那周議員是否眼睛也跟著瞎了好幾年?


同時,周威佑是中正、萬華區的議員,怎麼會是外區的議員知道這件事,而本區中山、大同區的眾藍綠議員們卻沒有一位知情?難道一樣跟著瞎了?難道藍、綠皆是共「瞎」結構?事情演變成如此,不論是政府、藍綠民意代表、明知不可為而為的黑心建商皆要為此「歷史共業」向人民道歉負責!


筆者不才地認為,眼前政府要做的不是鐵腕執行不准住人,而是該想想如何亡羊補牢針對稅率進行補繳交的動作,特別是壹週刊內文提到的「王公館」在商業區土地上採用「自用住宅稅率申報」一事,追捕過去幾年應該補繳的「商業用稅率」差額即可;反之,別處
39棟「大直違建豪宅」亦採此規定補繳,或許,這是一個無奈,但至少可讓多方勉強接受的不圓滿結果。

2011/07/14筆者為台灣房屋大直特許加盟店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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