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102中天 房價高搶頂樓 以為擁使用權卻爆糾紛





140102中天 房價高搶頂樓 以為擁使用權卻爆糾紛

感謝記者 林昕潔 的採訪,「頂樓平台」的使用權糾紛常常發生,譬如前屋主賣房子,連同列為「緩拆的頂加」都算價錢進去,可是簽房屋買賣契約時,只有「口頭」、長期以來的住戶們「默認」,變成沒有連同權狀一併進行權利移轉,等到某一天,樓下有新的住戶搬進來,想「靠杯」的時候,就有得吵了,不是花錢消災,就是遭到檢舉拆除。

以下是新聞報導……




記者 林昕潔:不管是像這樣自己搭個小棚子,好像是變成私人的晒衣場,或者是甚至隔了個鐵門變成自家的小別墅,不少的頂樓空間,私用是常見的情形。

頂樓好像是住戶的另一個生活空間,有人喜歡在樓上曬衣服棉被,有人愛這兒拈花食草,還有人把頂樓當成自家的大門管理,還加裝了鐵門,其實一走進去才發現,這根本就拿來放自家的雜物,或是裝潢成小的工作區域,不少買在頂樓的住戶都會把頂樓當成是「買一層樓、送一層樓」。

不過其實頂樓的使用權可得注意囉!大部分沒有分管契約,其實是整棟大樓的住戶都可以公家使用,不過有的住戶成交上會有頂樓的使用權,或是長年來整棟住戶都默認可以由頂樓住戶使用,其他樓層的住戶就沒有使用權。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是契約裡說給你頂樓專戶使用,可是有的時候不是,是大家一起共用,這個時候就很容易有很多糾紛。

房仲建議,買屋時千萬要看清楚定型化契約中有沒有頂樓的使用權,避免以為買一層送一層,反而誤會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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