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612TVBS+三立+民視+年代 惡房客擅改裝潢 房東控屋成廢墟





160612TVBS+三立+民視+年代 惡房客擅改裝潢 房東控屋成廢墟
TVBS─吳欣倫、陳儒桓
三立─游家瑋、張哲豪
民視─李宜庭、陳奎宏
年代─王國霖、葉怡瑩

受訪─陳泰源
以下是TVBS記者的新聞稿……↓
台北一名房東指控,以一個月1萬的租金租給房客2個月,疑似雙方租賃契約沒溝通好發生糾紛,房客不但沒繳房租、破壞屋內樣貌,人還跑了,氣得房東準備提告,並上網po文提醒其他人要多加留意。

把房子租給房客,但天花板支架居然全被掀開、挖空,牆壁本來釘上的木板同樣慘遭破壞,就連油漆也全剝落,門鎖也直接毀了,比較房屋原來的樣貌,本來的電視櫃支架,板子全垮,這讓房東看傻了眼,拿手機拍照存證。

投訴房東:「你來的現況就是這樣子,你不可以住一陣子住1個月就跟我要求這個、要求那個。」

遭指控破壞的租屋處位在台北的惠安街,這名房東以一個月12的租金,租了2個月給張姓房客,他氣的在網路上po文,說對方欠租2個月,房子被破壞,簽契約時留的電話也是空號,要找也找不到人,氣的po網,提醒其他房東小心注意,房仲說租屋前除了白紙黑字,其實也可以把契約拿去公證。

房仲陳泰源:「原則上要收足2個月的押金,因為有的時候房客他可能把家具、家電弄壞了,或者是屋況可能有些瑕疵、牆壁弄髒,我們都可以不用跟房客多要錢。」

房仲也建議,出租之前盡量把房客身分、背景問仔細,多給自己一分保障,這回把房子出租全被拆光光,房東也到派出所備案提告,呼籲對方趕緊出面說清楚,給個交代。

TVBS新聞網址→http://news.tvbs.com.tw/life/news-658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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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民視記者的新聞稿……

租屋引發糾紛!1名房東上網發文控訴,遇上惡房客,擅自將他房子的大門拆掉,並藉口說要更改裝潢,索討將近3萬元的裝潢費,住到第3個月時更沒繳租金直接落跑,甚至將鐵門灌膠,房子被拆的亂七八糟,相當惡劣。而房仲建議,最好兩方簽約前說清楚,才能顧到雙方權益。

記者vs.蕭姓屋主:「他這個都把我破壞,門都給你弄壞了喔,連這個門框都把我弄壞你看。」

一打開大門,屋子裡殘破不堪,不只大門門框被拆掉,露出鋼釘,櫃子也被毀了,整個傾斜,牆壁木板脫落,天花板被挖空,床、沙發、書桌家具全移位,如同廢墟。更扯的是,竟然連鐵門也被灌膠。

記者vs.蕭姓屋主:「這個門是昨天他把我上膠,我請師傅重新換的。」

附近鄰居:「我看是住1對父女,爸爸平常看起來還好。」

好好的一間房子租出去,卻被房客弄成這副模樣,對比一下先前屋況,電視櫃跟置物櫃,都完好掛在牆上,現在卻是慘不忍睹。房東氣得上網控訴,以1個月12千元的價格,將房子租給1名張姓房客,對方自稱是木工,將2道門換掉,7千元換門費,要求房東從租金扣,接著索討裝潢費28千元,沒想到房客拖到第3個月,租金沒付,人就跑了,還大搞破壞。而房仲業者則提醒,如果房客要求改裝,簽約前最好說清楚、講明白。

房仲業者陳泰源:「一般租賃合約上面都會寫說,退屋的時候要恢復原狀,那如果說有特殊條款,比如說他的電視機比較大台,他希望可以在牆壁上打洞,可以讓我的電視機可以裝上去,或者是我想要有自己的裝潢,這個就是事先白紙黑字寫清楚。」

遇到惡房客,實在無奈。不管是房東,還是房客,為了雙方權益,多一道手續,多一份保障。而目前這名蕭姓房東,也已經報警處理,並打算對這名張姓房客,提出毀損告訴。(民視新聞李宜庭、陳奎宏台北報導)

新聞網址→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6612S02M1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5044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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