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607我是台北市議員陳炳甫,關於大彎北段,以下做幾點說明

180607我是台北市議員陳炳甫,關於大彎北段,以下做幾點說明

1. 現階段努力目標:

A.全面開放住商混合(市府目前針對娛樂區、部份商業區、及商業區2樓,並不打算開放);

B.爭取免繳或降低回饋金(市府目前提7.71萬元/坪,需要新的論述、公式支持,市府才願意再降)。......↓

2. 需要一段時間:

目前進行的叫「都市計畫通盤檢討」,聽取地方意見中,等市府確定計畫後會有30天的公開展覽及舉辦說明會,之後才是主戰場,交給「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進行審議,委員會由專家學者組成,這部份時間可能長可能短,通過後再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這部份的時間也不確定。以速度較快的南港區為例,105年公展,目前仍在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但以士林區為例,100年公展,到現在也還在部都委會審議。

3. 在這段過程,之前已經變更成「住宅稅率」的住戶有3種模式等待:

A. 不變更稅籍、不繳罰單
論述:民眾是無辜的,當初被建商騙,市府也監督不周,最重要的是稅捐處核准民眾去變更成住宅稅籍,現在都發局反過來說不行,一個市府兩種標準,完全是市府的錯。另現在是不知者無罪,去改稅籍反而是知法犯法,所以不要變更稅籍。另擔心一旦變更稅籍的人增多,市府會說改善率良好,之後就不肯協助開放住商混合。

風險:市長5/30便當會上表示「一定會開罰一輪,但暫不罰第二輪(連續開罰)」。不繳罰單,經過催繳仍然未繳的話將送行政執行處,可能會被凍結銀行帳戶。但議員們皆要求市府暫緩送行政執行,市府考慮中。

B. 不變更稅籍、先繳罰單
論述:與上同
風險:錢繳了要不回來。但炳甫有建議市府:民眾繳的罰金以後可以抵回饋金,市府考慮中。

C. 變更稅籍(空屋或營業)
論述:市府這波裁罰只針對登記住宅稅籍的住戶,改成空屋或營業用稅籍,至少能避免這波的裁罰。

風險:改了之後仍有居住事實,依現有法規還是違規,這次沒被罰並不保證以後不會被罰。且稅金較高(住宅1.2~1.5%,空屋2.4~3.6%,營業3%)。另有辦重購退稅、一生一次、一生一屋者不適用。

4. 全面開放住商混合是大家一致的目標,建議大家依自己的情況來決定過渡期間的等待模式,大家相互尊重,不需要去指責選擇不同方式的人。畢竟各有風險:

A. 勸人不要變更稅籍,住戶收到罰單時,勸的人要幫忙繳罰款?

B. 勸人變更稅籍,能保證市府以後絕不開罰?

5. 炳甫的態度:
我是第一位針對大彎北段提出質詢的議員(106.6.3),當時就要求就地合法(現改為:開放住商混合),市府的錯誤卻要繳錢給市府,我覺得非常離譜,但惡法亦法,因此開了7次會才找出程序不違法且能避免被罰的方法提供給居民,希望能讓居民暫時避免被罰。

後來了解到每個人的想法其實並不一樣,所以現在不主動建議變更或不變更稅籍,只提供分析與方式給住戶參考,由居民自行決定。我也跟其他議員討論過,他們也表示不適合去建議住戶要不要變更稅籍,畢竟這是您們的財產,只有您們有權決定。

有問題歡迎一起討論,但我白天行程較多,也許無法及時回覆,敬請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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