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213打了4通電話才要到委託,原來真正有決定權的是她!?

211213打了4通電話才要到委託,原來真正有決定權的是她!?

每筆房屋銷售中,總會遇到許多難關,有時,光是找到屋主並拜託委賣的過程就很曲折。例如……↓

【案例】

某間銷售中的房子的接案人是同事甲,沒多久,甲跳槽了,這案子,在公司頓時沒了接案人。

我想,與屋主聯絡,試圖取得委託。由於這間房子所有權人是法人(公司),於是我先去電與那間公司的經理聯繫。......↓

第一通:「經理您好,我是OO房屋的陳泰源,請問您們是否有將貴公司的房子委託我們賣呢?是這樣的,當初與您接洽的同事甲,他離職了,所以……」。

經理不等我把話講完,便回答:「不用,不需要。」便立馬掛電話……

事隔兩天,我打了第二通:「經理您好,上次電話沒有講完,因為同事甲已經離職了,我方便跟您重簽委賣合約嗎?」

經理匆忙地回我:「這間房子是我們董事長的,你要跟我們董事長連絡,我沒權力決定,不要再打來。」又立馬掛電話……

隔天,我打了第三通,之前都打手機號碼,這次改撥打市話(公司代表號):「您好,我是OO房屋大直店的陳泰源,因為貴公司的某間房子要賣,不曉得能否也給我一個服務的機會呢?」

沒想到,接電話的人竟又是那位已經被我打擾過兩次的經理,她說:「怎麼又是你啊!我跟你說,這個案子我們只給甲賣,合約是跟著甲走,就醬子,你不要再打電話來了。」

於是,我要到了董事長的手機號碼,隔天,我再次硬著頭皮打電話過去,這是第四通了。

董事長接到電話,聽完我過去幾天被經理回絕數次的遭遇後,說:「合約是跟著甲走?不會吧?嗯……沒關係,姑且說說你對我的房子有什麼看法,你打算怎麼銷售我的房子?」

經過一番溝通,終於與董事長碰面,到了現場,董事長請那名經理來,我們彼此眼神交會,雙方尷尬一笑,董事長當起和事佬來,說:「來,大家坐嘛,不打不相識,呵呵!」

專案經理笑笑地說:「不好意思啦!之前那樣對你,是因為甲曾經幫我們賣掉過房子,因為有這一層關係,所以一開始才會……,不過你真的很積極,佩服佩服!」

【菜鳥房仲必學訣竅】

第一、離職同事對屋主打預防針,不給前東家機會,可以理解也常見,將心比心,哪天換我跳槽,前公司就是我的競爭敵營,當時菜菜的我,或許也會這麼做。但,如果你經營客戶有道,甚至簽的是專任委託,有的客戶是認人不認品牌,我想,縱使沒跟客戶打預防針,前公司也會知難而退,直接找你合作。

所以,與其離職後,沒自信地跟客戶打預防針,怕案子被前公司簽走,不如提升業務力,讓客戶死心踏地的跟著你,才是不敗王道。

第二、掌握決定權的,或許本來就不只一人,假設屋主是先生,有權決定的可能是太太;假設屋主是公司,有決定權的,當然就不可能只是單單一名接案經理而已。記得,山不轉路轉,辦法用盡,才算真盡力!

第三、如果預見可能即將跳槽的同事,趁他離職前多套一些交情吧!幫公司挽回幾間、也替自己多進案,百益無一害;當然,離職同事可能會與你私下協議,若成交也想分杯羹,這也是人之常情,雙方講好,就好囉~

筆者為/東龍不動產/直營事業處/專任委託部 (專約部)/陳泰源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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