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230你不信任她,她也不爽你,怎麼成?

211230你不信任她,她也不爽你,怎麼成?

昨天上午,一名租客與我約看房,客戶當下表示有意願承租,甚至急於下定,還要我別再給別的客戶看房。

(看來,這次應該會很順利成交)

下午,回到公司,將租約內容草擬好,傳給租客看,客戶看了之後表示沒問題,接著說:我其實很不喜歡太常搬家,我租房子通常都租很久,我想一次簽兩年。

(當然好哇!這樣我還能跟房東索取「足1個月租金」的房仲服務費呢!)

於是,我將租客的要求轉達給房東,沒想到,......↓
房東竟拒絕,並表示:我跟租客不熟,萬一她不繳房租或是破壞房子,卻被綁兩年約,那不是頭痛了?我能承諾的是,只要未來這一年,她付租穩定、互動良好,我一定續租給她,而且保證不漲租金。

(傷腦筋,實在不知道怎麼婉轉表達房東的顧慮,只能直接說了)

就這樣,租客得知房東的想法後,回訊:我為什麼要破壞房子或不繳租金?

我趕緊打圓場,請她別誤會,還說:房東不是針對「妳」,而是任何一位租客,他都是堅持一年一約的。

接著,我把房東「承諾兩年不漲租金也不收回房屋的line對話」截圖給租客看,但,租客只回覆:我再考慮一下哦,謝謝。

然後,就沒然後了......。

【租房,你該這樣做】

如果你是房東,沒錯,遇到惡房客的機率確實高於惡房東,但也沒必要「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一般來說,有房貸壓力的房東,長期租約應該是比較好的方案,不僅能避免空屋閒置的招租期,還可省下出租給下一位租客需支付的仲介服務費。

然,如果你擔心房客的素質,其實,簽約時,要求附連帶保證人、身分證影本及工作名片甚至要求租約做公證,基本上,風險已能降到最低。

當然,如果你是因為一年一約只需付「半個月租金」的服務費,而兩年一約則要支付「壹個月租金」的服務費,你不想付這麼多的話,就明說,房仲是否接受,是另一回事,雙方講好,就好。(以這個案例來說,房東並沒有對服務費表示過想法,所以不確定是否因為服務費的關係才堅持一年一約。)

而如果你是案例中的房客,只能說,我同理你的心情,換作是我,我也不想把租金付給不信任我的房東;既然這樣,那就繼續找下一間吧!說不定,下一間更好、更便宜,也說不定,上一間的房東突然回心轉意答應兩年約求租,對吧?

【菜鳥房仲必學訣竅】

以這個案例來說,同業們,如果你是我,若想成交,你會怎麼做?例如:跟雙方約碰面,當下再來喬租期。若成,過程中不免驚嚇;若不成,雙方不歡而散,你也把客戶給得罪了。

總之,我暫時想不到更好的方法,所以選擇誠實轉達,好在,這房子,我簽的是「專任約」,縱使這次無緣成交,被我租掉仍是遲早的。

再想想,假使是「一般約」,我們可能會因為擔心錯失機會(萬一明天被同業租掉了,那之前的付出不就都白費?),決定鋌而走險、用欺瞞的話術誘雙方簽約,進而埋下日後可能引發糾紛的隱憂。

說到底,正因為「獨家委託」夠無敵,才能讓我在從事房仲的這條路上,越來越能以盡人事聽天命的態度及璞歸真的做法持續向前走。所以,努力讓自己轉型為「專任約房仲」吧!

筆者為/東龍不動產/直營事業處/專任委託部/陳泰源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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