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視近利,言而無信

【240719短視近利,言而無信】
以前,在大直通北街,有位蔡凱文先生(當然不是真名),
一開始,委託《力行新城》給我招租,在我辛苦帶看一番之後,終於找到非常有誠意的租客,結果,因為反悔不想出租,找理由說什麼「除非對方可以不租車位,才願意出租房子」,問題是,通北街離捷運有點遠,租那裡的房子,怎可能不租車位?而且,出租房子不租車位,不該一開始委託時就講清楚嗎?就算反悔不出租,難道不能早點講,非要等到有租客出現後並表示「確定要租」才反悔?所以,我不理會他了。......↓
時隔一陣子,他又主動找上我,說改「賣」,只是價格頗高,他說沒關係,可以慢慢賣,我想,反正是「獨家專任」,他也說不急,就接吧!就這樣,花了我一年以上的帶看時間、交通油錢跟廣告成本,最後,終於被我找到一名願意用天價購買的買家,結果,他因為太太的姊姊暫住在裡面,所以又臨時反悔不賣了,雖然他表示要請我吃飯表示歉意,但我二話不說,直接封鎖。
同樣在大直,有位身價十億以上、甚至幾十億的建商地主,
在4至5年前,天母有塊總價3千多萬元的地要賣,天曉得,在我找到買家以後,他才表示,服務費打算只給20萬元,也就是說,「賣方」竟然只願意給「1%不到」的服務費,我有種被羞辱的感覺,於是藉故不處理,就讓買賣雙方自己去搓合,賣方後來覺得不好意思,還是透過別人輾轉給了我10萬元「介紹費」。
最近,他又打算委託我幫他招租一間透天店面,有鑑於過去的經驗以及我對他的了解,所以我在一開始的時候便說:「不用委託我啦!我只接專任,而且服務費堅持收足,你一定不會答應的啦!我們做朋友就好。」結果,他還是堅持給我專任出租。
沒想到,不過才20天左右的招租期,有租客想租又想省服務費,跳過我直接找上他,就這樣簽約成交了......然後,還想用水果禮盒打發我?什麼隔壁租客介紹的租客bla bla bla的,說那些屁話都沒用,一個身價十幾、幾十億的建商地主,竟然會為了幾萬塊錢的服務費毀諾,當初我還以「專任、堅持收足服務費為由婉拒接案」,結果你硬要委託我,然後招租不到1個月就跳線私下成交,實在太瞧不起人!我一定讓你失去我這個朋友而感到後悔。
#出爾反爾 #慢走不送
PS:不要問我為何不依據契約提告討要,我不是缺錢做房仲,我是以「尋找值得深交的朋友客戶」在做房仲,而且為了幾萬、十幾、幾十萬元的服務費去提告、去鬧,只會對我的身心靈造成不必要的耗損,所以我的做法,從來不是報仇,而是封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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