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129這兩種類型房東,出租時請小心!
如果,你是沒有收入的獨居老人,僅有一間三房兩廳的房子,想著自己住一間臥室,另外兩間臥房分出租賺錢;又或者,你與房客住在同一棟大樓(例如頂加,頂樓自住,違建出租)。
以上兩種「與房客共住或為鄰」的房東,招租時,千萬小心!
根據2021年11月28日的新聞報導→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128/2133974.htm
新北市新莊區「65歲」馮姓婦人26日清晨被身為義消的丈夫發現呼叫沒反應,送醫宣告不治。一開始以為因日前打疫苗造成死亡,於是報請行政相驗。
陪同相驗的陶姓員警,察覺屍斑位置有異狀,主動請長官偵查,經調閱「監視器」,發現承租5樓套房的劉殷瑋於當日凌晨多次爬窗進入死者家中。
34歲嫌犯劉殷瑋曾是啦啦隊好手,還擔任學校啦啦隊教練,兩年前到韓國比賽還奪下雙人組銅牌。11月中劉透過臉書《我是新莊人》向死者租屋,如今因缺錢偷竊失風,用枕頭將馮女活活悶死。
劉嫌向警方稱,因為疫情「沒有工作」,啦啦隊無法出國比賽,也無法教學,因此經濟困頓,一時萌生歹意,但警方在他房中搜出毒咖啡包,目前不排除劉男因缺錢買毒犯案,將持續釐清。
【租房,你該這樣做】
上述案例,如果房東年輕力壯、如果房客事先知道有監視器、如果房東出租前有審視租客的經濟狀況,或許,憾事就不會發生了。
與房客共處一個屋簷下或住在同棟大樓裡,除了危險性較高、隱私性不足之外,往往因為生活習慣或作息時間有異而對彼此產生干擾。
因此,建議這類房東,出租時:
第一、盡量委託仲介出租,雖然要支付服務費,但絕對值得。因為,90%的租屋詐騙、或者根本租不起的房客,是不會透過房仲來承租房子的。
第二、與房客簽約前,別讓租客知道你就住在同棟大樓裡,否則就有可能發生這次的新聞憾事,住家遭竊的小偷,不是別人,而是房客。
第三、如果是三房兩廳的房子,房東自住一房,另外兩房出租,這類的房東在過濾租客時,一定要非常嚴謹!否則生命與財產必受威脅!例如:可要求附上身分證影本、工作名片(簽約前去電租客的公司,詢問此人是否仍就職?判斷收入是否穩定)、租約附加連帶保證人、甚至要求租客出示近半年的收入是否穩定……等等。
第四、安裝監視器,也請明白告知房客,你在公領域如:客廳、餐廳、廚房、工作陽台等處有加裝監視器。這樣做,不僅做到事前告知以降低爭議(知道有監視器你還願意租,沒話說),也能嚇阻黑心房客。
最後補充,在絕大多數的租屋糾紛中,惡房客的比例其實是遠大於惡房東的,只是張淑晶事件被放大讓人產生印象偏見。
試想,房東是有財產的一方,做事一定相對謹慎,怎敢胡亂刁難房客?(房客刁難房東的方法太多了!)所以,上述兩類房東在招租時,一定要多加注意,才能永保安康。
筆者為 東龍不動產專任約經理陳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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