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811東森 被鄰居檢舉「陽台外推」慘收公文 房仲:1個月內是關鍵

230811東森 被鄰居檢舉「陽台外推」慘收公文 房仲:1個月內是關鍵

違建被鄰居檢舉,還有救嗎?一名網友求助表示,家裡十幾年前買房時,房子就有陽台外推的問題,不過一家人一直以來都住得好好的,沒想到近期被舉報違建,政府前來勘查,也收到了違章建築補辦手續通知單,違建面臨被拆除的風險,讓他相當緊張。......↓

東龍不動產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 解釋,

如果被檢舉違建,一旦確認屬實,需要於收到政府通知後的「1個月內」,自行拆除並補辦建造執照,逾期沒拆或拆得不完全,市府就會安排代拆。

而通常違建會被檢舉,以頂樓加蓋為主,畢竟頂加影響建築外觀比較顯眼,容易被針對,檢舉民眾也未必是同社區住戶,加上頂加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按照法理,既然在頂樓平台的公設範圍,理當全棟社區共享,因此容易被盯上。

至於本次網友遭檢舉,是一棟5棟樓公寓其中的4樓,非頂加因素,而是以前、後「陽台外推」為主,從實務上來看,非頂樓的室內違建,如果被檢舉,九成九來自鄰居,原因肯定是沒有和睦相處,也可能是外推處造成樓下戶相對應位置的困擾,例如漏水等問題。

雖然該網友表示,購買這間房子時,現況就是如此、既存陽台外推,並非自己再施工,而且都住超過十年了,現在才被檢舉,令人難以接受,不過陳泰源也坦言,「違建就是違建,跟是不是自己隔的、居住多久,完全是兩碼子的事情」,提醒民眾在購買有違建、加蓋、外推的房子時,一定要做好敦親睦鄰,「一但被檢舉,連公文都來了,很難避掉,或許可以主張該違建不影響住戶安全,希望可以爭取緩拆」。

東森新聞→https://house.ebc.net.tw/opinion/7658

東森財經→https://fnc.ebc.net.tw/fncnews/content/163211

(封面示意圖/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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