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811破解「買家貸款未達八成可無條件解約」之賣方反制之道

230811破解「買家貸款未達八成可無條件解約」之賣方反制之道
最近接到一名臉友私訊諮詢,她在板橋新埔有間房子委託房仲賣,後來,有組誠意買家出價,但由於怕自備款不夠,因此轉達須押一條但書:「如果貸款不到八成,可無條件解約。」
臉友屋主問我:這樣合法嗎?合理嗎?有什麼建議?
我是這樣回答的:......↓
1.這沒有合不合「法」的問題,只要雙方講好,就好。
2.算合「理」,因為,目前銀行的鑑價往往跟不上房價的漲幅,比如房價漲到1000萬元,但銀行只估到900萬元,就算貸八成,也只是銀行鑑價的八成,不是成交價的八成,所以買家會擔心是正常的。
只是,貸不到八成的原因,也得看是什麼?
一是購買人本身:如果財力證明不足、非首購,那,這樣還敢貿然出價買房?會不會太兒戲了一點?
二是物件本身:漏水、屋齡老舊、位處偏遠,導致貸不到?那就是屋主這邊的問題,理當體諒,給予無條件解約。
總之,假設雙方 #合意 簽下這一條,賣方就要有心理準備,可能最終白忙一場。
但你問,如果我是屋主會怎麼做?我會這樣回:
原則上同意,但有兩條件......↓
條件一、縱使已經簽約了,但是在買家回覆「貸款確定沒問題」之前的「這段期間」,賣方仍然可以賣房子、房仲依舊可以帶看;一旦有人出價比買家還高,賣家也可無條件解約,這樣才對等、公平。
條件二、如果無法貸八成的原因是房子本身條件,那無條件解約;但如果是購買人本身財力證明不足導致,那還是得以違約論處。
幾天後,網友屋主回我:
我們依照您的建議提出需求,買家也同意,並決定直接購屋,不再提貸款條件,所以目前已經完成簽約,真的好感謝您,謝謝。
#助人為快樂之本
#不用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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