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竟要「準備3萬4」才能看房 網友:遇詐騙?

240324台視 租屋竟要「準備3萬4」才能看房 網友:遇詐騙?

大學生租屋想約看房,卻被要求先準備3萬多元才能看,日前有家長上網發文,說兒子沒抽到學校宿舍要租屋,但代管業者卻說「有確定要租才安排看房」,而且還要先準備簽約入住的租金、押金、管理費等,其中還有一筆費用,竟然要看屋者分擔租屋平台的廣告費200元,讓家長看了直呼太誇張,也有不少網友懷疑,可能遇上詐騙了。......↓

要求先備錢、給不出其他照片 小心租房詐騙

網路租屋,怕照片與實際情況有落差,大部分民眾都會先約看房,再決定是否承租,沒想到有大學生遇到,代管業者要求,看房要先準備簽約入住的費用,總共3萬4千多元,家長得知後覺得奇怪,上網提出疑問。

聯勝房屋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 就說,看房子基本上不用付錢,更何況是說押金租金都要帶來,才能夠看房子,這個感覺就是詐騙。

看看雙方對話紀錄,代管業者表示,看房加簽約入住,請先準備3萬4583元,而且還特別補充,有確定要租再安排看房,大學生進一步詢問,可否提供更多房內的詳細照片,對方卻回他看租屋平台的照片,種種疑點也讓不少網友質疑,房都還沒看,怎麼確定要不要租,細節照也拿不出來,懷疑很有可能是詐騙。

扯!預約看房還要分擔廣告費 房仲:不合理

另外,3萬4千多元的費用,除了押金、月租金、管理費外,還多了一筆分擔廣告費用200元,就有房仲業者指出,定型化契約裡清楚記載,廣告企劃等支出,應由受託人也就是房仲來負擔,不可請求委託人補貼,何況是向房客收費。

聯勝房屋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 提醒,要特別注意還有,如果房東只願意用電子郵件溝通,甚至謊稱他人在國外,鑰匙放在信箱,要你先匯一筆租金或押金,就可以去看房子,這種很有可能錢匯過去後,他人就失聯了。

專家提醒還,沒看到房也還沒簽約,就要求先付錢,都有可能是詐騙,租屋族得要提高警覺。

【如果你們只是要看一下房子,那我就不過去了唷!租屋要先準備3萬4才能看房?】

雖然感覺是詐騙,但又不太像?通常詐騙應該「話術婉轉、態度良好」才對,不然把肥羊弄不爽,是要如何騙?

所以若是詐騙,不太可能嗆租客:「如果你們有確定要租,我再幫你們排時間看房子,如果你們只是要看一下房子,那我就不過去了唷」。

只是,就算不是詐騙,也難以理解,怎會有代管業者如此囂張跟無知?

光是要帶林林總總費用且破萬元才能看屋已顛覆我三觀,到底「廣告刊登費」關租客X事?根據google搜尋下載得到的「房屋委託租賃契約書」之內政部範本裡的條文就有規定:

受託人受託仲介租賃所做市場調查、廣告企劃、租賃交涉、諮商服務、差旅出勤等活動與支出,除有第十一條之情形外,均由受託人(房仲方)負責及負擔,受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委託人補貼。

也就是說,

房東委託房仲出租,只要跟物件的廣告行銷有關之費用,房仲皆不得向房東請款,更何況是一位「只是約看房子,都還不確定是否要承租」的客戶而已?

總之記得,

凡是「先付錢給仲介」才能看房的,詐騙機率高達九成;除非是「付錢給管委會」並開立收據的才不是。因為有的社區確實會收取「帶看費or清潔費」以增加社區收入避免調漲住戶們的管理費,並將「把看房當樂趣」的不成熟客戶給過濾以「提高社區安寧度」及「降低房仲帶看成本的浪費」。

最後補充,常見的租屋詐騙手段還包括:

1.話術「付押金可插隊、享看屋、議價的優先順位」。

2.一模一樣的室內照片,卻顯示不同地址。

3.屋主電話為「空號」,並留下「無大頭人像的line」或「e-mail」供租客「看不到房東本人」的聯繫模式,並謊稱「人在國外,鑰匙在信箱,先匯一筆保證金,確定收到後再給詳細地址再自行拿取看屋。」這種通常,錢一匯過去之後,屋主(詐騙集團)就失聯了。

結論:合約簽定以前,都不要隨便付錢哦。

台視新聞→https://news.ttv.com.tw/news/11303240021800N

台視原影→https://youtu.be/tSqSHTD-gik

記者 鄭伊珊、甘而棣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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