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127學起來!黑心建商教你如何「造假騙法官」及「強勢點交問題公設」】
各位好~這一次,我又要揭發「大家地產卓家雄」的最新力作!好讓世人免費見習他在「松蔦青語」社區又幹了哪些好事;強調,我可不是針對他,而是為了「提升善良老百姓防詐騙的能力」之「公眾利益」而寫。
其中有個爭議是「哪間店面屬於誰?」然而,這主要跟契約載明「須維持原舊店面寬度」有關。細節解釋起來有點累贅,先跳過。
努力簡言之,身為「營造廠起家」的「建商」具「雙重專業」背景,針對四間店面的「淨寬/不含牆壁」之寬度,分別主張:
A店面365公分、
B店面465公分、
C店面175公分、
D店面308公分。
因為上述寬度,竟然比「含牆壁」的「建物測量成果圖」載明的寬度還要長,地主/我爸媽自然覺得扯,所以花錢請地政人員到場實際測量,果然發現,四間店面的正確淨寬依序為:
A店面347.5公分、
B店面447公分、
C店面170公分、
D店面308.5公分。
為何會這樣?因為,卓家雄仗著「法官不懂建築、把法官當白痴」又「民事法庭說謊不會有刑事罪責」,才敢連測量都要作弊造假。由此可知,「大家地產卓家雄」如民事一審法官判決書所言,是多麼地「沒有誠信」的建商。
再來,就「建商」與「社區管委會/第一屆主委」的糾紛裡,
第一、有買過預售屋的人就知道,當房子蓋好了以後、第一屆管委會成立以前、也就是「建商暫代管理」期間,通常,住戶們必須預繳「未來6個月的管理費」;沒想到,建商在交接給第一屆管委會的時候,竟然已將住戶們預繳的管理費花到不只歸零,竟還「透支負10萬元」!猶如吸血建商。
這讓第一屆管委會完全沒有錢可以委請第三方廠商來驗收公共設施,也是建商企圖讓管委會被迫在無經費驗收的狀態下,就將問題公設呼攏點交的手段。
這還不是最扯的,
第二、該社區,目前最大的問題在公設,除了地下室的連續壁持續漏水導致水氣散溢瀰漫,影響所有機電設備運作。以機械停車位來說,1年之中有超過1個月以上的時間無法使用。而「消防設備空間」也被「二次施工」成「健身房」、冷藏設備也都是移過位置的,許多設施都與圖面不符且未變更使用執照,連一樓大廳旁的大型植栽都因曬不到陽光全死光……然後,竟然還有臉找「主播藝人/劉涵竹」業配置入性新聞說社區得到設計大獎?
你以為我講完了?並沒有,
第三、建商為了不想花錢修繕公設,竟然指示「安信建經」將「尚未過戶」之「總共高達22票」的「訴訟中之爭議屋」,讓「不具屋主本人、屋主的配偶或直系血親、租客等身分」之「建商、非建經公司的員工、大家地產王得明」來「代理」建經公司參與「區權會」,以灰色法律手段,票選出「實際未居住於社區內之建商派人馬劉如芸女士」當「主委」,企圖讓「建商規劃的問題公設」強勢點交給「建商派人馬的第二屆管委會」,擺明球員兼裁判。
為何我敢說「劉如芸」肯定是「建商派來臥底管委會」?因為她提告「第一屆主委」所委任的「翁偉傑律師」,就這麼剛好,也接受建商的委託,正在告我「妨害名譽」當中。
看完以上種種,
假如你是已經購買「松江阡語」預售屋的消費者,你會不會超級擔心?如果會,就足證,我真的是為了「A.公眾利益」而寫的揭發文,而這些新的惡行惡狀又是「B.事實非杜撰」,該有的「C.證據與人證」我也都有。
所以,我「D.質疑非肯定」大家地產卓家雄是黑心建商,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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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陳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