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204「黑心建商」與「不中立建管處」和「不安心建經」聯手欺壓善良住戶!】
處於順境時,當然很快樂,但唯有在逆境時,才能大幅成長,所以我現在都抱持正面態度來「享受」遇到的難關;好比說,最近正在與《松蔦青語》社區住戶一起對抗「政商關係良好」的黑心建商為非作歹。而所謂「政商關係良好」指的是,「台北市政府建管處」和「安信建經」。
開始前,你必須先知道,這次故事裡的主角有誰:
陳必鋼:《松蔦青語》第一屆管委會主委
劉如芸:催眠自己以為是《松蔦青語》第二屆主委
梁家源: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建管處公寓大廈管理科長
卓家雄:蓋《松蔦青語》的建商《大家地產》負責人
王得明:建商的員工
陳思婷:卓家雄的太太(aka嘉源建設前董座陳俊良的千金)
其中「陳思婷」要特別加以介紹:
她的父親,是《嘉源建設》前董座「陳俊良」,因為在北投搞了一個《泊山妍》危老預售案,卻在收了「股東們」的錢、拿合建地主土地設定抵押融資欠債約3.5億元、預售承購戶付買賣價金共約七千萬元後,將自己嘉義老家的祖產過戶給女婿卓家雄的公司《大家地產》,也將嘉源建設在太原路的兩間房子(其中一間借名登記在陳思婷名下)過戶給大家地產,陳俊良也趕緊辦離婚,其前妻亦將自己名下「天漾社區」房屋設定4000萬抵押權給「大家數位行銷」,而「大家數位行銷」負責人就是「陳思婷」……為何要特別提到她?文章下半段揭曉。
首先,在房子蓋好前,
卓家雄與地主/我父母已有糾紛:申請危老容積獎勵獨吞數百坪、契約車位寫平面變機械、契約店面寫維持原舊面寬結果大幅縮水,而且還提供作弊造假寬度蒙騙法官被揭穿、主張地主最早簽約所以優先分配最沒價值的全部低樓層等歪理,夯不啷噹加起來,我父母被坑市值超過至少1億元……總之,目前仍在二審中,而卓家雄已被民事一審法官判「違反誠信」。
也因此,《松蔦青語》這案子當中有49戶「爭議屋」,至今因為訴訟中,仍登記在起造人《安信建經》名下。
當房子蓋好後,
購買預售屋的消費者們陸續點交,然而,在建商暫代管理期間,竟已將住戶們「預繳的管理費」花到不只歸零,還「透支負10萬元」。這讓「第一屆管委會」成立後,完全沒有經費可以尋找第三方廠商來驗收公共設施。
而該社區的公設,除了地下室的連續壁持續漏水導致水氣散溢瀰漫,影響所有機電設備運作。機械停車位在1年之中有超過1個月無法使用。更別說「消防設備空間」也被「二次施工」成「健身房」、冷藏設備也都是移過位置的,許多設施都與圖面不符還未變更使用執照。
以上種種,都讓「第一屆管委會」相當頭疼!一邊因為管委會才剛成立而必須從陌生開始學習如何運作社區;另一邊還要監督想擺爛的建商把問題公設負責任修繕到好……。
然而,光是上述種種關卡,一晃眼,就到了要再次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簡稱區權會)的時候了。
開始進入本篇重點,
於是,「第一屆主委陳必鋼」先生在113年8月24日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欲改選「第二屆管委會的管理委員們」及「相關重大議案」之表決。
該社區,共114戶區分所有權人,其中包含地主戶/我父母與建商之間訴訟中的49戶爭議屋,所以實際上購入房屋而成為區分所有權人者,應為65戶而已。
然而,該次區權會的開議門檻為58戶,出席人數為56戶,不足2戶;而且,這56戶裡,還包含《安信建經》擅自出具22戶爭議屋的委託書,指派「建商員工王得明」來「代理安信建經」出席區權會;換句話說,若扣掉22戶「產權歸屬不明」的票數,參與區權會「實際上」的人數「僅有34人」。因此,該次會議實質上未達開議門檻,本就應當流會並另行重新召開。
沒想到,當天現場,前任總幹事及建商代表曾經理,竟在會議中自行宣布「出席人數」及「區分所有權比例」已達門檻,還在趁亂之際,集中投票選出建商派的「劉如芸」為第二屆主委。
注意!依據該社區規約條文載明:「主委由委員們互推之」、「委員們於區權會議中投票選任」。也就是說,區權會議的決議,僅能選出管理委員,主委的產生,應由委員們互推才是。(事實上,我自己在別的社區當主委,也是依照這樣正規的流程選出的)
然而,該次區權會議選出「劉如芸」當第二屆主委,明顯違反規約規定,當然無效。遑論該次區權會議選出的其他管理委員們,之後也未曾召開管委會議,更無相關出席簽到簿、會議紀錄、正式公告等文件,所以「劉如芸」被推選為第二屆主委,當然與事實不符。
基於以上種種,該次區權會議本來就應當無效。所以,「第一屆主委陳必鋼」便公告:「該次區權會議未達開議人數,須另行重新召開。」(這難道不是天經地義又正常的處理方式嗎?)
然而,這位自以為是第二屆主委的「劉如芸」,不知所憑為何?竟向北市府都發局陳情;都發局也在「劉如芸」所憑事證不明確情形下,竟於11月5日發函給第一屆主委「陳必鋼」,說他涉違反移交義務、並命令他限期移交,還得於文到20日內向建管處陳述意見,逾期將依法連續處罰!?
建管處與都發局,顯然已認定「劉如芸」就是合法的第二屆主委,簡直不問是非黑白!也無視該次區權會議的種種瑕疵!
我在此代陳必鋼主委隔空鳴冤,請市長蔣萬安主持公道!
要注意的是,《安信建經》出具委託書由建商員工王得明「代理」建經公司出席區權會這件事,因為王得明既不具該社區之區分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血親、承租人等身分,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本就無權代理出席會議。
也就是說,8月24日召開的區權會議所出席的56人,尚須將「建商代理建經公司」的「訴訟中、爭議屋之無效票」共計22張予以扣除;所以,會議未達開議門檻,該次管理委員改選,本就不成立。更何況,法人(安信建經)若委託他人代理出席區權會,還是得依規定,以委託「其他區分所有權人或承租人代理出席」,怎麼會是「建商的員工代理建經公司」?
沒想到,這位「劉如芸」竟無視8月24日區權會議不成立之事實,竟以「第二屆主委姿態」發號施令,欲於12月8日違法召開區權會議!究竟為何她膽敢這樣做?
終於,另一位女主角「陳思婷」登場了,
建商卓家雄的配偶「陳思婷」竟然在社區的住戶LINE群組裡表示:「各位好,我是卓太太,……當天我是跟劉主委一起去見梁科長,並得到梁科長的直接建議。梁科長也說,已經跟您及總幹事說明多次選舉有效,但您兩位一直沒辦法接受。」
第一屆主委陳必鋼隨之在群組上提出質疑:「現在公文承辦人員都是林祥清先生,梁科長不是退回你們的報備了嗎?所有公文回覆都是林祥清在處理,跟梁科長有什麼關係呢?」
陳思婷則答稱:「主管機關就是建管處公寓大廈管理科。請您限時交接也是梁科長。退回報備是因為少了您的簽名。但是他希望松蔦直接開第二屆區權會,他也會審核報備。」
(以上是陳思婷在Line群組內的發言,原文照登,絕無任何加油添醋!)
原來!!!「劉如芸」與建商《大家地產》是因為有建管處「梁家源科長」在背後撐腰,才敢明目張膽、公然違法以社區主委自居並召開區權會議!
梁家源科長,我在此公開向你就教:
上開所提及到的諸多瑕疵,可以證明8月24日的區權會議不成立。請問你到底是依據什麼原則或法律做出的專業判斷?竟敢斷言該次區權會議有效?而且你對「劉如芸」及「陳思婷」還特別「面授機宜」並命令「該案承辦人員林祥清」發函要求「陳必鋼」必須在期限內辦理交接,若有違反則要「連續處罰」!?
梁科長,你會不會太誇張?我「質疑非肯定」這是某種官商勾結的型態,這樣的評論,應不為過吧?
我在此公開呼籲兩單位:
第一、「梁家源科長」在無視區權會議不成立之事證下,仍然積極介入《松蔦青語》的區權會議、管委會運作,還命令「第一屆主委陳必鋼」須在期限內辦理交接否則就要連續處罰等等「極不尋常、欺人太甚」等作為,這其中是否涉及瀆職不法或違反廉政規定、行政中立等情事?懇請「政風處」調查!
第二、請「法務局」確認,8月24日區權會議是否真如「梁家源科長」所斷言「選舉有效」且「劉如芸為第二屆主委」?還有「對陳必鋼若未辦理交接就要連續處罰」是否有據?
最後我想說的是,
A.此事攸關「公眾利益」,與我並無直接關連,但吃瓜群眾看了也能增長見聞,看看有沒有哪個建商也是如此經營社區關係、B.我描述的事情統統有憑有據還有人證、C.我也沒有使用涉及公然侮辱等強烈字眼、D.所以我「質疑非肯定」,卓家雄「可能」是黑心建商、陳思婷「疑似」官商勾結、劉如芸「或許」是建商派來臥底管委會、梁家源科長「涉嫌」違反行政中立、安信建經「好像」是不安心建經公司,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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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陳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