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416壹電視 銀行幫凶助詐房 女被騙走透天厝怒控有勾結!一銀:依授信原則放貸
投訴者質疑,一銀怎麼會貸款,原來當初當人頭的蕭姓男子申請房貸八成才買下台中的這棟價值1400萬元的透天厝,但他的申請書上寫的薪資3.5萬元,最後卻貸款到1118萬加上信貸27萬一共1145萬元,質疑銀行難道偷偷開綠燈嗎?因為這樣的貸款方式,每個月至少要還7萬元,月薪得有11萬塊才能借。
不過第一銀行澄清,沒有勾結詐騙集團騙屋盜賣,當初借款人都是親自到銀行辦理手續,而他的還款來源除了薪資收入之外,還有名下不動產租金收入等等,根據了解,當初蕭姓男子月薪3萬5加上收租,年收入達到將近200萬元,銀行才會放款借貸給他。
房仲陳泰源:(銀行放款)第一個當然是先看月收入,以這個新聞案例來講,購買的這個人他的月收入真的滿低的,但是他有其他房地產的收入來加持,或者是有儲蓄險或股票基金,有額外的財力證明,這些當然統統都會有加分。
其實銀行放款不只看月薪,詐騙集團鑽漏洞,透過人頭來騙房,專家提醒,平常就要保持謹慎。
房仲陳泰源:銀行如果有貸款,而貸款你都已經繳完了,切記,不要塗銷設定,這樣的話,地面師要詐騙你的房子,他會多一道關卡。
但受害者恐怕也沒想到,名下房產會悄悄消失,如今也向相關人士提起告訴。
【銀行幫凶助詐房 女被騙走透天厝怒控有勾結!一銀:依授信原則放貸】
悽慘、震撼又可疑,整起故事,可google《銀行幫凶助詐房》關鍵字瞭解,我就直接提出我的看法、疑問和建議。……↓
1.李女2004買房,而且都「正常繳款」,直到2023年起,家中出現大量「蕭先生」的信件,追查後才驚覺自住的房子早在2016年遭盜賣已達8年。
既然李女都是「正常繳房貸」,如果房子是在2016年就遭盜賣、2023年才發現,那2016至2023年這段時間「都不用繳房貸」?連每年必繳的「房屋稅」、「地價稅」都沒繳,難道都不自覺?(好奇這8年來的房貸、房屋稅、地價稅,都是由誰繳?人頭蕭嗎?若是如此,原屋主李女「免費居住」人頭蕭男的房子長達8年,這樣想,心情應該可以平復一些些。)
2.詐騙首腦「劉伊峯」的人頭「蕭先生」買「台中」房,卻在「新北」板橋找銀行申貸,光這一點,你說銀行端沒有內神通外鬼,我不信。
3.李女之所以被詐騙,是因為交了會偽造女友簽名的詐騙男友大韓,被盜賣房產之前,就已經被愛情沖昏頭,竟會「授權」男友大韓直接代辦房屋融資,而且一借/貸就是400萬元!?所以,跟誰交往,很重要,別被感情蒙蔽理智,更重要啊!
4.一銀在新聞報導之後趕緊發聲明表示,人頭蕭之所以能貸款那麼多錢出來,是因為不只月收入3.5萬元,其實還包括其他的房產租金收入……;這個,就叫作避重就輕、問A答B。
本案對一銀的質疑重點,應該擺在,為什麼,「買方人頭蕭」跟「渣男友大韓代替賣方李女」進行房產交易後,「買方人頭蕭」先清償「賣方李女」的剩餘房貸後,「買方人頭蕭」可以隨即提領「賣方李女」戶頭內剩餘的757萬元。
不管提領的人是「渣男友大韓」還是「買方人頭蕭」,新台幣757萬元的「現金、非轉帳」不是「李女本人」提領,第一銀行竟然會同意放款!?這跟我們一般人去銀行領錢只要超過50萬元就會被問東問西的經驗,實在差距太大!
所以說,第一銀行相關人員會沒有刑事責任?我才不信哩!
#房產詐騙 #劉伊峯 #第一銀行
記者-葉宣婕、黃志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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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陳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