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女友早搬離 房沒人住!男卻跨海付10年房租

【260515東森 空姐女友早搬離 房沒人住!男卻跨海付10年房租】


屋主:要開林森北路OOXX……。

屋主請來鎖匠來開門,同時錄影存證。因為租客失聯已久,最後通報消防人員到場,利用撬棒破門,才發現已經多年沒住人。......↓

管委會委員:灰塵、其它有沙發、床鋪、什麼都有,都是亂七八糟。租約已經到期了,都不出來處理阿。(屋主)他們就一直要找他。

故事要從15年前說起,當時租客和空姐女友一起租房在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的這棟大樓,如今大門上貼著停水、停電、停氣的通知單,但奇怪的是,這十幾年來,屋主每個月都有按時收到1萬多元租金,直到1年前才突然沒收到錢,開始嘗試聯繫租客。


管委會委員:(屋主)2月2號打電話給租客,他有接,說人在加拿大,2月13號就說(租客)死掉了,他們有走法律程序。

屋主夫妻檔平常住在新加坡,這回特地飛回台灣處理,除了要面對積欠的十幾萬管理費之外,還有不少費用要善後。

房仲陳泰源:超過兩年之後,屋主必須要繳當時租客積欠的電費之外,同時還必須更換全新電表,也因為原本的水籍已經被自來水公司註銷,所以也沒有辦法直接辦理復水,必須安裝新水表、要重新申請。

租客早就搬離,為何還持續繳租,不得而知?但房東現在要收回房子恐怕還得再花好幾萬元。

東森YT→https://youtu.be/FrVBLVzbYDE

記者:蔡瑜珊


【付租不住空十年?租金「未含」管理費!穩定收租十幾年後中斷的噩夢】📉


我無法理解,

為什麼房子「空了10年、斷水電10年」,租客男友仍「持續匯房租」?而且還「積欠十幾萬元管理費」的誇張情況? 😱

且應該也是,

實際上居住的、擁有鑰匙的,只有女友,男友只是幫忙繳租金。後來不曉得為何女友不再住了,男友也不知情所以持續匯房租👥,直到女友死亡了,男友既聯繫不上房東也進不了屋內,才不再匯款,等待房東的主動聯繫?🚪

這個案例,牽涉到的法律面⚖️,包括:

不定期租約📜(十幾年後突然沒收到租金才試圖聯繫租客,顯然沒紙本續約)、強制執行、入侵住宅(找消防隊及鎖匠開門並同時錄影存證)等。

諸位可上網搜尋關鍵字、自行了解。

我只談,出租哲學 及 復水復電 的小知識: 💡

【第一、以後出租,最好是租金「內含」管理費 💰】

管理費由房東代繳,才不會出現,誤以為租客是個穩定繳租十幾年的乖寶寶,退租後才發現竟意外積欠大額管理費。總之,千萬別以為🙅‍♂️,「只要每個月有收到租金,房子就沒事」。 ⚠️

【第二、復水復電(為了受訪這題目,我特地去電詢問的) 📞】

電⚡:由於斷電已超過2年,所以,除了當年積欠的要繳清,同時必須「更換全新電表」,一顆要價6050元。也就是「欠費」+「6050元」。 🔌

水💧:2年內,必須「依照口徑大小」收取斷水期間的基本費(二分之一);停水超過2年以後,原有的「水籍」會被自來水公司註銷,無法直接「復水」。必須比照「新裝水表」的手續,重新申請接水,由於包含內線「變更、審圖費、施工費」🛠️,總費用加起來落在數千元甚至上萬元不等。

總而言之,

如果你是那種「長年不在台灣」的「房東」,建議還是委託專業的「包租代管業者」💼來處理房子🏠,會比較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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