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行員勾結地政士收受回扣 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
【260619公視 銀行行員勾結地政士收受回扣 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
民眾買房缺乏資金,不少人選擇「不動產抵押貸款」,不過因為抵押權設定登記複雜,過去不少銀行會協助客戶轉介地政士代辦,沒想到這個流程如今成為弊案破口,國內罕見爆發有13家銀行行員,涉嫌收受回扣案。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說,「相關管理規範明令禁止行員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與傭金,那本案經初步掌握了解,應該是屬於個別從業人員沒有依照銀行的規範所致。」
據了解,如果銀行客戶想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按照標準流程,多數會透過合作的地政士代辦,不過有不肖地政業者,為了想額外招攬生意,私下賄賂銀行行員,爭取穩定且大量的客戶來源,收了回扣的行員,也以話術爭取客戶的信任。
房市專家陳泰源分析,「基本上這個話術就是說,可能是某某人推薦或是我推薦的,然後他的辦事效率可能比較快,房地產交易量萎縮、急凍非常嚴重,所以不只是仲介的生意受到影響,連代書的生意也同樣受到影響。」
外傳,全案近70名行員遭到約談,一年期間不法金額達到百萬元。檢警17日以違反《銀行法》約談涉案的銀行員,複訊後則以2萬至17萬元不等交保,全案還在調查中,但不具名的地政士卻認為,通常案件代辦費用僅5000元上下,卻大費周章行賄不合理,建議檢警徹查。
不具名地政士認為,「可能就因為要拉高借款額度,可能就會從比如說是買賣的借款的部分,他會就從買賣的價金把它拉高,也就是做不實的契約價格,地政士的報酬就拉高,拉高以後再抽傭給那個銀行行員。」
目前金管會要求涉案銀行,在7個營業日內,也就是6月29日前,函報詳細調查與處理改善措施,也表示全案並非由金管會移送,更多詳情還有待調查結果出爐。
公視新聞→https://news.pts.org.tw/article/813872
公視YT→https://youtu.be/TsdMYpNQVgo
記者:王彥婷 許家瑞 / 綜合報導、吳仲安/編輯
【代書勾結近70名銀行員拿回扣,是邪惡犯罪?還是房市寒冬下的生存次文化?】
這個案子,我用一段話講完:
某地政士(俗稱代書)支付「事成後」的傭金給銀行員藉此提升案源,所以每當有民眾要申請「不動產抵押貸款(房貸)」時,銀行員就會「推薦」合作的代書,導致近70名行員遭約談,複訊後以2至17萬元不等的金額交保而被通報為「重大偶發事件」。
為什麼會有代書想跟銀行員勾結呢?
因為近年房市交易量極凍,沒成交讓代書也跟著缺業績;反過來說,某些法治觀念較不足的銀行員可能會想,我若因「轉介紹代書」而能「進一步服務」客戶還能「順便」賺外快,何樂而不為?
老實說,
像這種「你介紹客戶給我,成了之後,我給你回扣」的模式,在各行各業多少都有類似的「次文化」。滿多行業在某些情況下這麼做並不違法,好比中人介紹客戶給房仲,事成之後要抽「中人費」一樣。
可偏偏,
銀行是「管理眾人財產」的行業,在「道德與防弊」上必須以最嚴格標準來規範,造成這種「不害人又互惠」的模式成為「不可踩的紅線」。
且仔細看報導,
「一年期間不法金額達到百萬元」……代書勾結近70名行員,1年「才」支付近百萬元的回扣,就知道,這賺頭,其實沒啥了不起。(還是說,這只是冰山一角?)
ps:如果本案涉及的不單是「純介紹客戶」,還包括「做AB約、超額放貸」的話(實際成交1000萬,作價1200貸款960等於只需拿出40萬元自備款,超貸部分,行員與代書再分別抽傭),那就是更嚴重的犯罪行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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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陳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