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配假護照爭產!北車金店面房東鬧雙胞/NOVA爭產戰!遺孀「私吞店租」判賠320多萬
【260909鏡電視 中配假護照爭產 北車金店面房東鬧雙胞/NOVA爭產戰!遺孀「私吞店租」判賠320多萬】
持續追蹤,NOVA資訊廣場創辦人鍾瓊明的弟弟鍾瓊亮,在房產爭奪戰中,揪出大嫂劉禕的繼承無效。還爆出當時鍾瓊明留下的星巴克金店面,被劉禕占為己有,甚至還與兒子私吞所有租金。直到鍾瓊明與前妻所生的長子看不下去,不斷發函及提告求償,才順利追回高達300多萬的租金。......↓
前寒舍董事長賴英里:「當時我聽到,覺得非常的感動,而且非常的敬佩。」長笛公主賴英里,也曾是NOVA資訊廣場創辦人鍾瓊明的弟媳,她的前夫鍾瓊亮,在母親過世後成為遺囑執行人,甚至還在館前路房產爭奪戰中,揪出大嫂劉禕的繼承無效,是守護祖產的重要角色之一。
記者黃翎瑄:「位在北車附近,黃金地段上的星巴克,月租金隨行情調整,最低36萬,最高則是來到47萬,而這棟金店面的1到3樓,全都是鍾家人所有。」
資深房仲陳泰源:「不論是北車或者是館前商圈,確實有很多是屬於鍾氏家族的房產。NOVA它算是盛極一時之後,就開始在大量的做一些不動產的佈局,那只能說,初估它目前的市值應該是有幾十億。」
據了解,鍾瓊明遺孀劉禕利用假護照強行繼承店面,2021年7月,將星巴克本該繳給「鍾氏企業」的月租金占為己有。而鍾瓊明前妻所生的長子,不滿後母和同父異母的弟弟好處全拿,多次發函給星巴克,反應2人無權收租,於是星巴克隔年11月依比例分配給3人。直到劉禕遭北檢抓包繼承無效,2024年才由兒子們各依二分之一的比例收租簽約。
資深房仲陳泰源:「針對這個權狀,一旦發生繼承了之後,你去那個地政單位調謄本,謄本上面呢,它就會註記說,這間房子呢,比如說哥哥佔百分之多少,弟弟佔幾分之幾。所以房客就依據,通常他們各自佔這個房子的比例,來匯房租給他們。」長子鍾林朋後續也對後母及弟弟提告,追討A走的租金,北院也在今年4月判決2人應給付320多萬,一家三口為房產鬧上法庭,也徹底決裂。
鏡新聞→https://www.mnews.tw/story/20260909sot1846001
鏡影音→https://youtu.be/pgA1xuBCyLo
記者:黃翎瑄、陳子宣
知名電腦賣場 NOVA 的創辦人鍾瓊明過世後,留下了台北車站商圈(館前路)價值高達2.5億元的黃金店面。因為繼承權的問題,他的「再取妻」與「前妻」生的長子爆發了爭產官司。連承租店面的大牌租客——星巴克(每月租金30~40萬)和國泰世華銀行,都被捲入「到底該把租金給誰」的困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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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開始:家族企業統一收租
本來這些房產一直是由鍾家的家族企業(建恆公司,由鍾瓊明的母親及弟弟管理)統一打理、收取租金,再於家族內部調度運用。
B.後母拿假護照搶繼承,獨吞租金
鍾瓊明過世後,再娶妻/後母劉禕(與其所生的幼子鍾林渝)在2021年用塗改核發日期的美國假護照,辦理了房產繼承。星巴克看到後母拿到產權,便從2021年7月開始,把每月三、四十萬的租金全額改繳給後母母子倆。
C.大兒子抗議,星巴克被迫「一拆為三」付租
前妻生的長子鍾林朋發現自己的繼承權利被後母侵佔,於是多次寄信向星巴克抗議。星巴克為了避免惹官司,決定「拆分租金」——從2022年12月起,把三分之一租金給長子,三分之二給後母母子倆。
D.假護照被查獲,後母喪失資格,長子提告追討
後來檢方查出後母使用假護照繼承房產,後母徹底失去繼承資格。合法繼承人只剩下長子與幼子兄弟兩人。
租金重新對半分:2024年3月起,星巴克的租金改由長子與幼子兩兄弟一人一半。
長子提告討回租金:長子向法院提告,追討之前被後母與幼子獨吞的租金(星巴克+國泰世華店面)。法院判決後母母子必須吐出約330萬元還給長子(此案後母上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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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插曲:大兒子的「兩敗俱傷」反制戰術
除了星巴克租金之外,後母與幼子先前也曾控告鍾家的家族企業(建恆公司),要求返還以前代收的4300萬高額租金。
法院原本認為家族企業確實該還這筆錢,但因為法律規定「共同繼承人追討債務必須一起行動」,而長子選擇站隊叔叔(家族企業)、拒絕配合後母追討。結果因為長子不肯簽字,導致後母母子無法向家族企業要回這4300多萬元,成功擋下了後母的一大筆錢。
簡言之:NOVA創辦人鍾瓊明逝世後留下價值2.5億元的台北車站黃金店面,因其再娶妻/後母持偽造護照強行繼承並獨吞租金,引發前妻長子提告反擊,導致租客星巴克被迫將月租拆分支付,最終後母遭揭發失格,長子順利追回百萬租金並藉由產權策略,成功封殺後母追討家族企業4300萬元的企圖。
回到房地產話題……↓
鍾氏家族確實是北車與館前商圈的大地主之一。NOVA在1990年代起盛極一時,便在此大量布局房地產,持有的金店面市值至少數十億元。目前從新聞報導得知的房產包括「星巴克館前漢口門市」(館前路26號1~3樓)、「國泰世華銀行館前分行」(館前路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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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當然可以,而且常見。
通常兩種情形:
1.繼承。例如:父親過世,兩個兒子共同繼承。
2.店面太貴、貸款不易,投資人合資購買。
租約的形式也有「合併簽一份」或「分別簽租約」,兩種都有。
以本案為例,租客若要為免不小心被「互訟」的房東們的颱風尾掃到,最標準的避險作為是:
「產權登記『目前』幾個人,就按『登記持分比例』簽幾份合約,租金匯入各自的專戶」。這樣一來,既不違約,又能繼續安穩營業。
記者黃翎瑄:「位在北車附近,黃金地段上的星巴克,月租金隨行情調整,最低36萬,最高則是來到47萬,而這棟金店面的1到3樓,全都是鍾家人所有。」
資深房仲陳泰源:「不論是北車或者是館前商圈,確實有很多是屬於鍾氏家族的房產。NOVA它算是盛極一時之後,就開始在大量的做一些不動產的佈局,那只能說,初估它目前的市值應該是有幾十億。」
據了解,鍾瓊明遺孀劉禕利用假護照強行繼承店面,2021年7月,將星巴克本該繳給「鍾氏企業」的月租金占為己有。而鍾瓊明前妻所生的長子,不滿後母和同父異母的弟弟好處全拿,多次發函給星巴克,反應2人無權收租,於是星巴克隔年11月依比例分配給3人。直到劉禕遭北檢抓包繼承無效,2024年才由兒子們各依二分之一的比例收租簽約。
資深房仲陳泰源:「針對這個權狀,一旦發生繼承了之後,你去那個地政單位調謄本,謄本上面呢,它就會註記說,這間房子呢,比如說哥哥佔百分之多少,弟弟佔幾分之幾。所以房客就依據,通常他們各自佔這個房子的比例,來匯房租給他們。」長子鍾林朋後續也對後母及弟弟提告,追討A走的租金,北院也在今年4月判決2人應給付320多萬,一家三口為房產鬧上法庭,也徹底決裂。
鏡新聞→https://www.mnews.tw/story/20260909sot1846001
鏡影音→https://youtu.be/pgA1xuBCyLo
記者:黃翎瑄、陳子宣
【大白話事件經過】
簡介:這件事在吵什麼?
知名電腦賣場 NOVA 的創辦人鍾瓊明過世後,留下了台北車站商圈(館前路)價值高達2.5億元的黃金店面。因為繼承權的問題,他的「再取妻」與「前妻」生的長子爆發了爭產官司。連承租店面的大牌租客——星巴克(每月租金30~40萬)和國泰世華銀行,都被捲入「到底該把租金給誰」的困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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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脈絡四部曲
A.一開始:家族企業統一收租
本來這些房產一直是由鍾家的家族企業(建恆公司,由鍾瓊明的母親及弟弟管理)統一打理、收取租金,再於家族內部調度運用。
B.後母拿假護照搶繼承,獨吞租金
鍾瓊明過世後,再娶妻/後母劉禕(與其所生的幼子鍾林渝)在2021年用塗改核發日期的美國假護照,辦理了房產繼承。星巴克看到後母拿到產權,便從2021年7月開始,把每月三、四十萬的租金全額改繳給後母母子倆。
C.大兒子抗議,星巴克被迫「一拆為三」付租
前妻生的長子鍾林朋發現自己的繼承權利被後母侵佔,於是多次寄信向星巴克抗議。星巴克為了避免惹官司,決定「拆分租金」——從2022年12月起,把三分之一租金給長子,三分之二給後母母子倆。
D.假護照被查獲,後母喪失資格,長子提告追討
後來檢方查出後母使用假護照繼承房產,後母徹底失去繼承資格。合法繼承人只剩下長子與幼子兄弟兩人。
租金重新對半分:2024年3月起,星巴克的租金改由長子與幼子兩兄弟一人一半。
長子提告討回租金:長子向法院提告,追討之前被後母與幼子獨吞的租金(星巴克+國泰世華店面)。法院判決後母母子必須吐出約330萬元還給長子(此案後母上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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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插曲:大兒子的「兩敗俱傷」反制戰術
除了星巴克租金之外,後母與幼子先前也曾控告鍾家的家族企業(建恆公司),要求返還以前代收的4300萬高額租金。
法院原本認為家族企業確實該還這筆錢,但因為法律規定「共同繼承人追討債務必須一起行動」,而長子選擇站隊叔叔(家族企業)、拒絕配合後母追討。結果因為長子不肯簽字,導致後母母子無法向家族企業要回這4300多萬元,成功擋下了後母的一大筆錢。
【NOVA家族2.5億爭產案:房東鬧雙胞,星巴克租金該給誰?】
簡言之:NOVA創辦人鍾瓊明逝世後留下價值2.5億元的台北車站黃金店面,因其再娶妻/後母持偽造護照強行繼承並獨吞租金,引發前妻長子提告反擊,導致租客星巴克被迫將月租拆分支付,最終後母遭揭發失格,長子順利追回百萬租金並藉由產權策略,成功封殺後母追討家族企業4300萬元的企圖。
回到房地產話題……↓
鍾氏家族確實是北車與館前商圈的大地主之一。NOVA在1990年代起盛極一時,便在此大量布局房地產,持有的金店面市值至少數十億元。目前從新聞報導得知的房產包括「星巴克館前漢口門市」(館前路26號1~3樓)、「國泰世華銀行館前分行」(館前路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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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說,一間店面是可以有兩個不同房東的嗎?
答案是:當然可以,而且常見。
通常兩種情形:
1.繼承。例如:父親過世,兩個兒子共同繼承。
2.店面太貴、貸款不易,投資人合資購買。
租約的形式也有「合併簽一份」或「分別簽租約」,兩種都有。
租客部分,通常是,按所有權的「持分」來依「比例」匯房租。
以本案為例,租客若要為免不小心被「互訟」的房東們的颱風尾掃到,最標準的避險作為是:
「產權登記『目前』幾個人,就按『登記持分比例』簽幾份合約,租金匯入各自的專戶」。這樣一來,既不違約,又能繼續安穩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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