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駕駛車道逆向 大直豪宅「西華富邦」要開罰5萬



【260909TVBS 送貨駕駛車道逆向 大直豪宅「西華富邦」要開罰5萬】


記者蘇珮語:「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就住在大直這棟豪宅裡面,但現在卻被人發文,有貨車司機來到這裡送貨,卻在車道入口不慎逆向了,這一罰卻被管委會裁罰了五萬塊。」


這間位在大直的豪宅就在萬豪酒店附近,裡面的住戶不只張忠謀,包含富邦董事長蔡明忠還有萬豪酒店劉家通通都住在裡面,基地面積約7600坪,總樓層高達42樓,實價登錄一坪就要價兩百萬元以上,是臺北市樓高最高的豪宅,連續多年進榜全臺十大豪宅,如今卻因為收罰金問題在網路上引發熱議。......↓

送貨駕駛:「這個櫃檯就可以收貨了,(遇到)就先回報給公司吧。」

實際前往豪宅現場,車道口進出的不是保母車,就是進口高級豪車,的確車道有分左右邊,要出大門也需要在中庭繞圓環再離開,結果卻因為逆向罰款發生爭議,這到底合不合理?


非當事律師李育昇:「即便該社區有規約約定,違反車道規定者需要繳交罰款,但由於司機不是住戶,不受該社區決議的拘束,因此不需要支付該五萬元的罰款。」律師提醒不是住戶就不需遵守規約,但如果主張行為造成損害就必須提出相關證據才能依法求償。

不過社區規範裡有哪些情況可以跟非住戶收款呢?聯勝房屋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仲介帶客人進社區看房子,有些社區規定會收帶看清潔費或者是看屋費,第二種是如果社區住戶要裝潢,那可能裝修裝潢公司要在管委會押一筆所謂的保證金。」除了這些情況之外,如果公設車位對外開放也能採用收費機制。

不過要和非住戶收錢,還是得經過區權會多數表決同意後才能生效。這回貨車駕駛逆向嚇壞住戶到底該不該罰,罰金要不要繳,也引起大眾討論。

TVBS原影(已下架)→https://youtu.be/tXys0DRU9WE

記者:蘇珮語、陳盈仁


【管委會對「非住戶」開罰5萬元,於法有據嗎?要向「違規的非住戶」討錢,應該怎麼處理?】


這個案子簡單講,「非住戶」的貨車司機因不熟悉「基地面積超過7600坪」的大直超級豪宅「西華富邦」的動線規劃,在車道中不小心逆向行駛而「違反社區(住戶)規約」導致遭管委會罰5萬元;事後,疑似是該名司機在網路發文求饒,畢竟5萬元相當於他的月薪,希望社區高抬貴手,於是引發議論。

這讓我想起一個做過的夢:

一位住在「跟西華富邦一樣」高達42層樓的「非西華富邦」豪宅的「低樓層住戶」曾跑來跟我抱怨,說他們社區裡的部分高樓層住戶會「歧視」低樓層住戶,每每看到鄰居總會用「驕傲的語氣」說「我住高樓層。」同時又會用「奇怪的語氣」問對方「你住幾樓的?」讓人聽了感覺很不舒服……

這也難怪,畢竟,高樓層的「單坪價格」是低樓層的「約兩倍」,卻能「住在同一個社區裡」。於是,這位低樓層住戶,住沒兩三年就負氣賣掉搬離了。

然後我就醒了,原來是夢啊~


回到主題,

「住戶規約」要針對「非住戶的違規」行為來開罰,是於法不合的;因此,倘若社區一定要罰錢,那就必須提出「實質受到損害」的證明並「另外提告」求償。

還有,社區要對非住戶「收錢」,「絕對不是」僅憑「管理員」或「總幹事」乃至於「管委會」說了算。記住,一旦牽扯到跟「錢」有關的,皆必須透過「區權會」會議並「多數表決通過」了以後才行。

且我要強調:「罰錢」與「收費」,是兩回事,名詞請搞清楚。

而常見的「收費、非罰款」情形為:

* 房仲帶看,有的社區規定要收帶看清潔費。(倘若社區對外銷售勞務的收益超過營業稅起徵點,不能只是開收據,還必須依法辦理稅籍登記並開發票)

* 承接住戶裝修案的設計公司,往往也要支付「使用電梯」的「公電費」及萬一遇到毀損公設而必須修繕的「預收保證金」。

* 假設社區因有「獎勵停車位」而對「非住戶」開放出租,也可收費。


另以「行情」舉例,

在沒有造成他人生命與財產損害的前提下,在外逆向:
一般道路逆向的罰鍰,通常是900至1800元。
大型車逆向,通常是1200至1800元。
國道/快速道路逆向,是6000至3萬6000元以下。

結論:

「西華富邦」的「非住戶逆向行車要罰5萬元」的規定,本就無「執法權」與「裁罰權」;且罰款金額遠高於公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標準;退步言之,縱然罰錢,於法有據,也會因「明顯不符比例原則」而必然產生糾紛!

最後想說的是,我自己也不是沒進去過「西華富邦」,我保證,「第一次進去的任何人」,都會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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